其实一只黑鹿,剥皮剔骨去除内脏之后,也就剩下二十五斤肉,还带着排骨。
又被大家吃了一些,分了一些,还剩下二十斤吧。
带着二十斤鹿肉去赶集,对叶坤来说,不算负担。
但是村长好心,叶坤也不好拒绝。
乡亲们吃饱回家的时候,已经半夜了。
叶坤洗了澡,美美地睡觉。
天还没亮,村长秦丑就来了,在窗外招呼叶坤。
叶坤赶紧起来,收拾鹿肉和内脏,和村长一起赶集。
村长吃人嘴短,主动挑起鹿肉,大步流星向前。
来到集镇的时候,日上三竿。
村长扯起嗓门,带着叶坤沿街叫卖。
鹿肉好卖,十个铜板一斤。
鹿角鹿皮和部分内脏,因为可以入药,卖给了生药铺子。
最后,剩下一个鹿头,还有一些零零散散、边边角角的鹿肉和骨头。
叶坤算了算,一共得了两百三十个铜板。
剩下的,干脆不卖了,和村长找地方吃饭去。
村长倒是很熟,找了一家酒馆,让酒家把鹿头拿去炖了,和叶坤小喝几杯。
饭后,叶坤又买了一些白米和糙米,买了一丈细麻布,和村长一起回家。
身上的粗麻衣,穿起来很受罪,浑身刺痛瘙痒。
除此之外,叶坤还给姜有容买了三尺红头绳,一块薄如轻纱的红头巾。
都是丝绸打造的奢侈品哦!
路上,村长秦丑不住地感叹:“叶坤,你发财了,可是不能浪费啊。你看这细麻布,你能穿得起吗?”
“等我有钱了,还打算穿丝绸呢。”
叶坤翻白眼。
我又没花你家银子,关你屁事?
“穿丝绸?你以为你是大财主?”村长也翻白眼:“你要是穿得起丝绸,我把我女儿巧奴,送给你做小妾!”
巧奴?
叶坤的嘴角浮起微笑。
巧奴是个好姑娘,白白净净的,十五六岁,正是活泼可爱的年纪。
可是叶坤不敢胡思乱想,眼前还是发家致富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