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宋知意,为了这个女人,董凌明里暗里不知道对她发了多少次脾气,等找到这个女人,她绝对不轻易放过!
两人走后,酒吧暗处一个纤瘦的身影缓缓抽身上前。
乐池里一个贝斯手上前拍了拍这人的肩。
“刚才去哪偷懒了?老板找了半天没找见你,不怕他发火扣你工资吗?还有啊,你每次上场戴着墨镜和口罩,好多客人都投诉过呢。”
这个捂得严严实实的人正是宋知意。
偷偷逃来c市前,她为了掩人耳目,只带了几百块现金,卡上的存款一分没动。
为了生计,她找到这家酒吧做乐团驻唱和小提琴手。
今天是她上班第三天,没想到意外碰到董凌,第一眼看见他和艾妮,她吓得差点从台上摔下来,全程捂着脸跑到更衣室。
贝斯手见她没反应,耸了耸肩。
“不会是因为长得丑吧……可你的身材和气质都是一等一的啊,不然怎么才来没几天就把小老板迷得七荤八素的?”
宋知意略带疲惫地说:“行了,要上场了,我是来唱歌的,只要唱的好不就行了?”
整个夜场从晚上十点唱到凌晨四点。
因为长期心悸和没食欲吃饭,她下台时眼前一黑差点栽下去,还好有人眼疾手快地扶住她。
“你没事吧阿曼?是不是太累了或者哪不舒服?”
阿曼是宋知意在应聘时胡乱编的名字。
她抬眼。
眼前人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本地小有资产的富二代,叫卓风。
卓风今年只有二十岁,是个阳光爽朗又有些单纯的男孩。
从宋知意来的第一天,他就表达了自己的喜欢,并且随时候着献殷勤。
她从没被人这么热烈地追求过,明显无所适从。
“老板,我没事,我还急着回去,麻烦你放开我吧。”
卓风立刻把她扶正,摸着鼻子说:“对不起啊,我刚才只是急着扶你怕你摔着,让你感到不适了,抱歉,你上次说没有住的地方,又不想去我的公寓,那你就住在店里吧,我让人腾出了一个休息室,以后你不上班的时间都在这休息。”
他提着心盯着宋知意,直到看见她点头,他才开怀一笑,露出一对俏皮的虎牙。
翌日。
陆骁订了下午两点的回程飞机。
早在一点半,他的助理就去沈宅把沈棠和沈父接到了市郊一处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