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里,初微总喜欢我陪着,即便是楼下的便利店,她也像着花栗鼠一样缠着我陪她去。
花栗鼠?!
初微一向最爱这些毛茸茸的东西,我当即网购了两只花栗鼠,路过花店时又选了束新鲜的狐尾百合。
老实说,我还是第一次从真正意义上买东西送她,这种感觉很奇妙。
有种说不出的甜。
7
却不想,我在楼下碰到老丈人和丈母娘。
说起初微爸妈,其实老两口都是顶好顶好的人。
当初于煜城来我们厂里做技术指导时,我还是最底层的小卡拉咪。
因为工长冒领了我的全勤奖,年轻气盛的我当着所有人的面胖揍了他。
那个时候,22岁的于初微,满眼都是我。
那天刚下过雨,每个人身上都多少挂着雨水冲刷后的泥泞,只有于初微,小脸纤尘不染干净的有些不真实。
工友们都大声斥责我,说我小题大做。
就连平时和我要好的班长也连连摇头,恨不能立时割袍断义,撇得干干净净。
可是我不后悔,再来一次,我还是会拳拳到肉,揍得他抬不起头。
厂里一致认定我是野性难驯,留着我譬如留着一个定时炸弹。
最难的时候,是于煜城替我求的情。
是他说,男人重利才会做事脚踏实地,只要给够他筹码,不愁他碌碌无为。
于煜城说这话时,他身旁白净纤细的于初微毫不避讳地打量着我。
不同于工友的嫌弃,相反,于初微眼里有光,有亮晶晶的星子。
后来她偷偷跑到我面前,说我一腔孤勇,像极了战场上冲锋陷阵的英雄。
我嘴角浮起一个讥讽地笑,一腔孤勇?!
呵,我只是做困兽斗,别人看不到眼里的那点肉,却是我过冬的所有指望。
而于初微,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姑娘,我在谋生她却和我谈感情?!
不过是觉得我好玩儿罢了。
我闭上眼,怎么那时候就浅薄地笃定于初微她不是认真的,她明明是最认真、最固执的女人。
再睁开眼,我礼貌地上前问好。
“爸妈,你们怎么来了?”
老丈人铁青着脸啐了一口:“别这么叫我,我承受不起!”
其实于煜城虽然一直不肯认我,但态度上总还过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