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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孟之祥装13险被雷劈(第3页)

襄阳地处在汉水中游南岸,与北岸的樊城相呼应,是扼守长江的屏障,其在南宋的地位至关重要,完全可以用咽喉来作比喻。

在那里做官,固然要直面南下的金军,存在危险,但也容易出成绩,正所谓风险越大,收益越高。

富贵险中求,史嵩之在襄阳经营了整整十年,也取得了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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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绍定元年,史嵩之在襄阳经理屯田,积谷达六十八万石,成效的确不小。

绍定三年(1230年),他又在枣阳屯田,并再次获得了成功,如此凭借着功劳,史嵩之一路高升。

而枣阳正是孟家军活动的地盘,可以说史嵩之支持了孟家军不少的钱粮,加上他文官的身份,孟家军不得不向他表示恭敬。

史嵩之派史志超到忠顺军任职,既是对忠顺军的监控,也借着忠顺军来给史志超镀金,不过史志超也有几分勇力,倒不完全是银样腊枪头。

“孟七郎,你唱得这么好听,简直是京师大家也比不过你,来来来,你随我到第六军唱几首歌给我们听听!”

见孟之祥稍一迟疑,史志超见不得人逆违他,顿时不悦地道:“怎么,你不情愿?”

由于出身世家,营养好,他生得高大,比旁人大了一圈,长着一副马脸,满是凶相,旁人都被他吓住了,连孟之璋都不敢说什么。

孟之祥心中破口大骂:“这把劳资当伶人来使唤了!”

他作为骑兵百骑的长官,部下等于是他自家兄弟,他为他们唱歌,不算什么,可以称得上是“与民同乐”。

但孟之祥要是去第六军唱上一出,那他就全军出名了,不是勇斗金朝勇士的名声,而是成为了被人看不起的伶人戏子,对于他日后的从军之路是万万不可以的,毕竟社会上伶人、戏子的地位很低。

在古代,一些行径不是你想做就做的,做了恐怕有失身份,比如男人下厨---因为要求是“君子远庖厨”,还有官员去逛街买菜以及充当票友,都是不可取的。

其他同袍听他唱得好,由于他的身份,不敢让他公开献唱。

世家子史志超倒不见得是有意为难孟之祥,只是他听得好听,军中无娱乐,就要求孟之祥去唱给他所辖的第六军听听,全然没想到孟之祥不可能作此低人一等的事。

正在为难时,只听得后面马蹄声响起,有人说道:“小七,你这么有空,陪四叔我去前方走一遭吧!”

大家回头一看,竟是孟珙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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