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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家是世交,从幼儿园到大学,我和齐邵元从未分开过。
哪怕齐邵元身边的女孩换了又换,没有一个能动摇我位置的女人。
圈子里流传着一句话。
宁可得罪齐邵元,也别得罪冉晨曦。
得罪齐邵元最多挨一顿打,得罪了冉晨曦,齐邵元是会发疯的。
脚腕上那道疤,就是最好的证明。
大一那年,有个学长对我死缠烂打,被我无数次拒绝后恼羞成怒。
他找人把我诓骗到学校的小树林,打算直接来强的。
那道疤就是挣扎时被划伤的,齐邵元得知消息后,鞋子都没来得及穿,一路赤脚狂奔,及时救下了我。
「你小子敢动晨曦?你真是找死!」
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齐邵元那么生气,脖子的青筋暴起,眼神犹如地狱里的恶魔。
那个学长被他摔在地上,要不是我及时拦住,可能就闹出了人命。
也是我第一次见到齐邵元哭。
他恨不得将我揉进骨血里,大滴大滴的眼泪往外掉:「晨曦不怕了,对不起,对不起我来晚了,以后我再也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
可现在,他却为了另一个女人,把我丢在了大街上。
朋友的电话突然响起。
「晨曦,不好了!齐邵元疯了,你快来啊!」
我心下一紧,连忙打车前往目的地。
是郑子涵工作的酒吧,来之前我就猜到和她有关。
赶到时,现场一片狼藉,到处都是摔碎的酒瓶。
有人看到了我高呼:「齐邵元,别打了!晨曦来了!」
我踩着高跟鞋,一步步走在碎片上,看着不远处围着的人群。
突然一个酒瓶砸在了我的脚边,细小的碎片再一次划伤了我的脚腕。
只是我来不及查看伤口,拨开人群,齐邵元正按着一个男人往死里打,郑子涵头发凌乱的站在旁边。
见我来,她下意识垂下了眼皮。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和她对视。
牛奶般的肌肤,白得反光,巴掌大的小脸上赫然印着一片红。
看到这,我大概就明白什么意思了。
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齐邵元的朋友自然是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