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直到演出结束,托尼都没有出现,这让伊凡很诧异:那个胆小鬼、臭小偷,难道逃了?
他决定大闹一场,多杀几个人,然后告诉世界,都是因为托尼·斯塔克的临阵脱逃,才会有这么多人死!
托尼当然没有临阵脱逃,接到伊凡的电话后,他立刻马不停蹄地从马里布飞向纽约。
他没来是因为他被另一件事缠住了,伊凡并不知道,在他“卖力”表演的时候,纽约城已经陷入了一片混乱。
十几分钟前,在百老汇附近某个无人关注的街角,一个奇奇怪怪的黄色罐车停在路旁,这辆车是昨天夜里停在这的,这里有停车区,所以路过的人也没怎么管,但是停了这么长时间都没人来开走,就有些奇怪了。
此时,三个警察正在核对车主的信息,如果确实没有人来处理,他们就要采取措施了。
“约翰!当巡警的感觉怎么样?”
其中一个头发浓密、有些瘦的男警察对另一个发际线稍微有些危险的男警察说道。
被称为约翰的男警察一身腱子肉,撑得警服鼓鼓的,他无奈地回复:“这又不是做那个啥,能有什么感觉?”
说完,约翰又补充道:“你没必要跟着我趟这趟浑水的,乔治。”
乔治耸耸肩:“有什么关系?反正也就两周的时间。”
约翰不久前得罪了警局里的官僚,被穿了小鞋,“发配”到街头当巡警,他的老朋友乔治讲义气不愿意迎合那个官僚,也被连累了。
两人闲聊着,等待车辆查询的结果。
突然,罐车发出一阵“滴滴”的声音,尾部还闪起了红灯。
约翰反应很快,拉着老朋友就向旁边躲去,还不忘大喊一句:“快躲开!炸弹!”
另外一个警察就没那么快的反应了,依然站在罐车周围,对发生的这一切有点迷茫。
“嗤!”
罐车四周喷出了一股黄色的气体,站在车旁的警察被直接喷中,立刻就倒地不起。
“毒气!”
乔治大喊,跟着约翰的脚步向远处跑去,还大声警告周围的群众,让他们远离罐车。
“真倒霉!”
约翰抱怨了一句,回头看向倒地的同事,发现那家伙居然又自己爬了起来,立刻高兴地说道:“他没事!”
乔治也回头看去,没等高兴,就敏锐地发现这个倒霉的同事有点不正常。
只见那个警察晃晃悠悠地向前走了两步,仿佛下一刻就要栽倒的样子,他抬起头,脸上已经遍布黑斑,仿佛一具死去多时的尸体。
“尸体”张开嘴,发出一阵骇人的嘶吼,向旁边的人扑去,疯狂撕咬被扑倒的人。
被抓到的倒霉蛋立刻发出痛苦的惨叫。
“什么鬼?”
约翰大惊失色,带好警车上配备的防毒面具,跑过去想要拉住突然发疯的同事,却发现对方的力气大得惊人,怎么拽都拽不动。
“尸体”转头开始攻击约翰,但是约翰身手敏捷,没有被它扑到,而是快速向后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