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米粉是她在知青办有个知青拿不出粮票给的,只有二两,卫菁菁也收下了,犯不着和这群知青讲客气。
鱼是一件很考验人的食物,尤其是对于卫菁菁这样一点腥味都不喜欢的人来说,怎样处理鱼就成了关键。
等到把鱼炖上,把玉米卫菁菁一抹额头上的汗珠,出了厨房。
还好他们附近没住什么人,最近的那户勉强能成为邻居的李刚家也隔了有十米,不然煮点荤腥还得关着窗户煮,那就又热又呛了。
外面的温度已经降下来了,只是厨房有火,所以温度还是高,不过她在外面也不是休息,拿了一个小盆和板凳,坐在水缸边上开始洗衣服。
这里的生活和卫菁菁上一世过的完全不一样,上一世她是个打工族,虽然有着高薪,但是她觉得每一刻都是紧绷着的,因为时时刻刻都得注意客户的信息。
在这里更多的是身体上的累,但是却很充实,因为知道自己要做多少,做到什么时候可以休息,因为不用和各种各样挑剔的客户打交道,她只要掰玉米棒子。
她也有时间好好做饭,好好生活。
而且,还多了一个可以互相取暖的人。
想到这里卫菁菁勾了勾唇角,看着手里洗着的陆征的粗麻布衣服,她忽然想起了蒋丽拿来抵债的那张浅蓝色的布。
是不是很适合给他做件衣裳呀?卫菁菁甜甜的笑了。
糙男人的五官很精致,身材也倍儿棒,浅蓝色的该会很适合他,做一件这个年代大家都喜欢的衬衫不是很好吗?
就是下次要找个机会给他好好量一下三围。
对于做衣服的信心卫菁菁比做饭的还足,她喜欢收藏娃娃,玩娃娃的时候经常不满娃娃原来的衣服不好看或者很粗糙,所以她从小就喜欢自己动手给自己喜欢的娃娃做衣裳。
陆征嘛……就是一个大娃娃!
……
陆征这一趟的收获不少,他的陷阱喜欢做在森林的深处。
浅处的东西很少,因为也有不少别的村民喜欢上山打打野味来打牙祭,久而久之浅的地方就没什么剩的野味了。
但是深处一般人不敢去,这还是七十年代,森林里除了一些野兔野鸡,也生活着狼和虎这样凶猛的生物。
陆征却不怕,他之前觉得自己反正孑然一身,死了就死了。
现在的心境发生一些稍微的变化,但是支撑他继续打野味的理由却更足了。
那个女人爱吃肉。
现在他带着自己之前存的那瓶蜂蜜和今天打到的野狍子快速地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野狍子的个头不大,他在森林藏着有工具,当场就给宰了,又走了一个偏僻的小路,就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刚到家,扑面而来的就是鱼汤的香气和晾衣服的女人。
陆征的桃花眼弯了弯,一颗叫做“家”的种子在他的心里悄无声息地开始发芽。
“陆征!”一看见陆征,卫菁菁就欣喜极了。
天已经晚了,她刚才还有点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