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秉轩一边弯腰动作,一边解释,“现在的动物学聪明了,基本上不怎么出声,所以想要找到它们,就得通过脚印、粪便等线索追踪。”
“哦。”秦岁竹似懂非懂地应了声,“郑大哥你好厉害。”
“嘘!”郑秉轩突然拉着秦岁竹蹲下,被稀疏的草丛勉强遮住身影。
秦岁竹乖乖的没有出声,还自己捂住自己的嘴,生怕因为他的疏忽而吓跑了香喷喷地食物。
只见郑秉轩拿出一根提前削好的手臂长拇指粗尖利木棍,手腕用力一甩,长了眼睛般的棍子就飞了出去。
同一时间,一只毛色鲜艳的野鸡就冲天而起,丢下刚讨到的媳妇逃命去了。
郑秉轩朝秦岁竹使了个眼神,就跨过绊人的杂草去找收获,秦岁满眼放光地跟上去,在看清对方手里倒提的一只毛色鲜艳的母野鸡后,眼中的崇拜几乎凝结成了实质。
“一根木棍就能打到野鸡,郑大哥,你比我们村里的猎户强好多!”这可不是恭维,而是秦岁竹打心底的想法。
村里的猎户有着官府批文的跟着铁制武器,还非常熟悉后山的地形,可即便是这样,他们也不每次都能有所收获。
想到昨天晚上的兔子,和现在尸体还温着的野鸡,秦岁竹对郑秉轩的能力又有了新的了解。
看着不像是普通人啊。
郑·不普通·秉轩:“这只有点瘦了,不过加上我们采的野菜,对付一顿也够了。要是有锅就好了,我们就能炖汤喝。”
“野鸡得拔毛,还是得先找水。”
不知道说什么比较合时宜的秦岁竹还是闭上了嘴巴。
这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他好羡慕!
真的。
郑秉轩见他一直盯着野鸡发呆,还以为秦岁竹想抱着玩玩,于是他捏住插在鸡胸脯处的尖利木棍,将其拔下去。
然后他将血糊糊地野鸡扔到了秦岁竹的怀里,“想抱就抱吧,改天我给你抓只活的玩。”
莫名其妙的秦岁竹:“什么?”
郑秉轩甩了甩雪白蹭亮的匕首,自顾自地开路去了,“现在去找水,你跟紧点,别走丢了。”
“知道了。”秦岁竹可惜的用手指堵住野鸡的伤口,对草叶上溅的血液极为不舍。
可不舍也没办法,郑秉轩身高腿长,走起路来直带风,能对普通人逞威风的半人高杂草根本无可奈何。秦岁竹小短腿倒腾地飞快,也才堪堪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