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是对的,但是修辞非常崭新。
英格尔挥挥手让其他人退出去。
这显然是一个有趣的小插曲。
虽然这鹿看起来不靠谱,但他眼光很不错。
艾利克斯·丘涅注定会成为一名伟大的骑士。
不,应该用过去式。
他已经是了。
艾利克斯好奇地来回抚摸着白鹿,爱不释手。
“你为什么会说话?怎么学会丘涅语的?你怎么知道我是骑士?”
白鹿优雅地一一回答:“我生来和那些平庸的鹿不同,自然会说话,不过我没长出类似人类构造的喉咙,但我可以通过精神传递方式跟你们对话,我只会和我期望的人类对话。丘涅语是一个人类教我的。我一看就知道您是骑士,而且我确信,您一定会成为一名伟大的骑士!”
艾利克斯听到最后一句,笑容微微收敛起来,认真地看着他说:“我不是伟大的骑士,我只是很平庸甚至很失败的骑士。”
英格尔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随即意识到这是他的真心话,一时五味杂陈。
白鹿眨了眨眼睛,嘴角似乎上翘起来,“你是怎样的骑士无所谓,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骑士。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骑士!改变这个世界!”
英格尔心脏微微颤动了一下,他听着如此中二且大言不惭的宣言竟然有一丝感动,而说出这番话的竟然是一只鹿,感动瞬间收了回来。
艾利克斯半蹲下来,怔愣地看着他的眼眸,那双晶莹瞳眸中,充斥着很多人类不曾拥有坚定赤诚。
那份早已被他丢失情绪似乎再次回到了眼前。
艾利克斯突然低声闷笑起来。
还没等他说什么,门再次被推开。
“请客……呃人去会客室见公爵大人。”
似乎传话管家也被这场面震到了,顿了一下。
艾利克斯站起来,和英格尔走过去。
白鹿叫住了他们:“我的名字!”
诚然他曾经有过一个名字,但那个名字已经随着他第一任骑士的去世而埋葬,在传奇故事中,改名和命名象征着新生。
艾利克斯回头朝他笑道:“芳汀,你的名字叫芳汀。”
雄鹿很高兴获得了新的名字,他跺了两下蹄子:“告诉我你的名字,我的骑士。”
“我叫艾利克斯。”艾利克斯挥了挥手,和英格尔一道出去。
英格尔看到了管家女仆们古怪的眼神。
【啊,这就是旁观者的视角吗?我尴尬症要犯了………】
在走廊上,英格尔问他:“……艾利克斯,你知道那是雄鹿吗?”
艾利克斯慢了半拍:“………啊!你怎么知道那是雄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