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居地总是意味着麻烦,但在荒野中,却是越来越不容易找到食物。最缺的,则是干净的水。这个时代,每一个人,每天面对的第一件事都是生存。在生存面前,没有宽容,没有分享。任何一个人,在其它人的眼里,都有可能意味着干净的食物和水分。
旅店外突然响起喧闹嘈杂的人声,有人大声喊着:“外来人杀人了!屠夫死了!我看到他们还在里面!”
人群叫喊声越来越大,时时可以听见金属敲击的声音,从声音分辨,少说也有数十人团团围住了这个只有四个房间的旅店。少年轻轻拍了拍女孩儿,默默地从黑毯下取出一个仔细收藏的喷火蚁刀锋。这柄刀锋截去了一半,只留下最锋锐的尖端,刃锋上每一颗锯齿都闪动着幽幽的青光,并且仔细打磨出握把,紧紧缠上了粗布带。若论威力,这东西已经比得上旧时代的军用匕首了。
少年握紧刀锋,静静地等着人群破门而入的一刻。女孩也不再哭泣,闪烁的美丽蓝色眼睛在房间中环视一周,又落在了那把方刃斩骨刀上,于是伸出小手,想去抓那把刀。这东西她用得很顺手。
少年左手一伸,已把女孩拉了回来,不许她去碰那把刀。他将女孩挡在自己身后,安静地望着房门和窗户。窗户虽然用木条钉死,可难保不会有人从这里冲进来。
“安静!”旅店外响起警长雄浑的声音,喧闹声立刻小了些,显示出警长的权威,虽然还不大够:“先让我看看是怎么回事!该死的,好重的血腥味,里面到底死了几个人?”
咣当一声,旅店的房门被警长一脚踹开,人群立刻一片惊呼,然后哗啦一声,警长的乌兹已经拉开了枪栓。
就在此时,外面忽然响起了一个森冷且充满了杀机的声音:“都滚开!给夫人让路!”
少年立刻听到几声惨叫以及重物坠地的声音,显然来人根本没有给人留下闪开的时间。可是外面方才还汹涌澎湃的喧嚣已彻底消失,暴民,甚至包括了警长,全都鸦雀无声,无人敢发一点响动,更不会有任何反对的声音。
然后在轰隆声中,烟尘四起,旅店的院墙、墙壁、大门、屋顶竟都被人硬生生地拆开。嗤啦一声,一只戴着深黑色皮手套的手插 进了被当作墙壁的薄铁皮中,一握一拉,整片铁皮便被他扯下,随手抛到了十余米外。这是个高大、英俊、傲慢而且冰冷的青年,金色的短发根根竖起,好似燃烧着的火焰。他穿着一件银灰色合金制成半身铠甲,将前胸、后心、小腹等要害部位护住。铠甲下是深黑色缀着暗金色条纹的制服,脚上的长筒皮靴擦得闪闪发亮,与周围的脏乱格格不入。刚刚就是这个人,仅凭徒手便在几分钟内从十几米外的街口一路拆到了这里,在乱建房屋的街区中开出了一条足有五米宽的大路。
少年、女孩和房中的地狱,就此展现在众人面前。
女孩抬起头,有些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人群,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汇聚在一起。她本能地感觉到一丝危险,又想去伸手抓那把方刃斩骨刀,却被少年紧紧抓住。
在看清女孩面容的瞬间,喧闹的人群忽然一片死寂,就连那高傲的金发武士表情也有些凝滞。
每一个人的呼吸声都在少年的耳中清晰回响着,明显地越来越粗重。于是他叹了口气,抬起头,望向金发武士的身后。
在刚开辟出没几分钟的大路另一端,停着一辆马车。这是辆旧时代十八世纪式样的四驾马车,漆黑镶金的车身古老而优雅,铜制的车灯擦得闪闪发亮。驾车的是四匹高头大马,难得的是四匹都是一样的毛皮雪白,不掺半丝杂色。
整个约克斯顿镇都不会有人认得出这是四匹纯血马,不过也没关系,不管是什么马,都已经奢侈得远远超越了他们的想象极限。
马车前后,各站着八名全副武装的武士,身上的合金盔甲与那金发青年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金发青年是空手,十六名武士则武装着重火力。与那四挺Minimi重机枪比起来,警长的乌兹简直就是个玩具。
四名侍者从后面的运货马车中取过一卷卷猩红的地毯,从四驾马车下顺着大路一路铺了过来,一直延展到少年和女孩的面前。
房间中是血与肉的地狱,猩红色的厚重地毯铺了下去,立时就沉没在半凝固的血水里。侍者们却毫不犹豫地将显然昂贵得离谱的地毯一块块地叠加上去,直到整整高出血水五公分,保证了鲜血绝对不会涌到地毯上面,这才罢了手。
四名侍者身上无论是黑色燕尾服、雪白的衬衣还是熨得整整齐齐的领结,都不该属于这个时代。约克斯顿镇上,即使是那些很体面的人也不过和旧时代的乞丐类似。警长的牛仔裤上就有个很显眼的大洞,只不过因为不是破在屁股上,所以已经是头等代表着身份的装束。而且因为水的珍贵,镇上的人从不洗澡。
与其它人不同,少年看的是这些侍者的脚。他们优雅地踏在一块块高出血水的破碎肢体上,轻盈得仿佛是只蝴蝶,肢体上已经明显松软的肌肉只是微微下陷,就承担住了侍者的重量。直到他们铺好地毯,退出屋外时,八只锃锃发光的黑皮鞋上都只有鞋底沾了一点点血污。看到这里,少年深碧色的瞳孔微微收缩。
一名上了年纪的管家走到马车前,缓慢而优雅地打开车门,然后在自己手臂上铺起一块雪白的方巾,平举而起。
车门内,伸出了一只手,仿如兰花般优雅、细腻、纤长,扶在了管家的手臂上。中指戴着的戒指上,那颗足有鹌鹑蛋大小的深蓝宝石几乎让所有人都看直了眼。惟一让人感到有些突兀的,则是那些长达五公分的修长指甲。指甲线条无可挑剔,上面却饰着黑红相间的花纹,让人不寒而栗。
从马车内出来的,是名身着旧时代中世纪宫廷盛装的女人。她头发高高盘起,用金丝蔷薇花纹的发带束成髻。她看上去刚刚二十左右,浅灰色的双眸带着典型的贵族式冷漠,皮肤细嫩得似乎随时可能会被风吹破。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她都符合哪怕是最苛刻的古典美的标准。
女人一下马车,约克斯顿镇的居民顿时忘记先前被射杀还躺在脚下的邻人,轰的一声,你推我挤,想要凑上前看得更清楚些。这里大多数人一辈子从没有看到过皮肤光洁的女人,更不要说她身上那旧时代才有的礼服以及那些足以让旧时代贵妇名媛们嫉妒得眼睛发红的珠宝。
这个女人身边几乎每一样东西,都和这个时代如此的格格不入,确切点说,是奢侈到超出人们想象力所能及的范围。
兴奋而且激动的人群推搡着,一步步向马车挤了过来。只要在群体当中,哪怕是最懦弱的人也会有莫名的勇气,更何况在这个时代,人与野兽的差别已然模糊。
就在人们情绪快要失控的时候,一名卫士忽然抬起枪口,Minimi枪口猛然喷出炽热的火流,暴雨般的枪声中,数以百计的子弹轻而易举地将挡在前面的肉体撕碎,从拥挤的人墙中切割出一个突兀的空洞!
直到将整条弹链打光,卫士才放低已经发烫的重机枪,木然的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仿佛刚才射杀的不是十几个人,而只是十几头牲口而已。在约克斯顿所有镇民的耳中,卫士更换弹链的喀嚓声是如此清晰、冰冷。警长则艰难地咽了口口水,悄悄将自己的乌兹藏在了身后。
女人根本没向屠杀现场看上一眼,自从下了马车的那一刻起,她便盯住了女孩。她优雅地抬起手,用黑红相间的指尖向女孩一指,说:“这个女孩我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