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来之则安之,他这辈子都和元帅府脱不开关系,那就顺其自然吧。
相敬如宾。
早该做到的,不是吗?
只是他太过心急,急于为自己在这片陌生领土建造一个可以落脚的避风港,竟然下意识忽略了他之前的想法。
他只是暂居在元帅府,他会等到找到自己的心仪对象,然后再搬出去。
这个想法甚至撑不过一个月,就破碎了。
果然吧,他当初不应该答应元帅。
他应该自己找个远离社会的住处,有没有喜欢的虫,不重要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就好了,那样就不用顾虑那么多了。
试图强迫自己喜欢上结婚对象,这样就不用为“婚内遇到心动对象”这种可能而苦恼。
这种想法被那几个傻子知道了,会被狠狠嘲笑的吧。
黑发雄虫慢吞吞吹干头发,出了浴室,躺上床,闭眼。
没多久,又幼稚地把头埋进软枕里。
他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
真没出息。
或许是有点喜欢的吧。
雌君长得那么帅,又有钱又有权,认真负责,跑军部跑皇宫这么勤,那么有上进心。
即使不喜欢他,也没有做出任何表达不满的举动。
费轶睁开无神的眼。
他们不般配。
他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