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白的肌肤外面套了一件红色吊带裙。
纤细的小腿下面的小脚上蹬着一双红色高跟鞋,一双杏眼怔怔的盯着吴勋。
还没等吴勋说话。
一声妖媚的声音传了过来“小帅哥,你找谁呀?”
吴勋除了头上包的像粽子似的不太美观,外表还是很帅气的。
一米八的身高,精致的脸庞,一双出神的大眼睛,完美的身材,没有多余的一块肥肉。
放在现在说就是小鲜肉。
果然如矿工们说的一样。
工头养的这个女人一见了帅哥就迈不动步。
“是坤哥让我来杀羊的。”吴勋面带微笑。
“他是不是有毛病,说好了要带走不在家里吃的,不知道我最讨厌这样的味道吗?喷再多香水也没用。”
女人侧身让吴勋进了家门。
滴滴答答踩着高跟鞋在前面一扭一扭的走着。
一边走一边埋怨道“你赶紧弄,弄好了收拾干净啊,别整的到处都是味儿。”
走两步停了下来,回头看了吴勋一眼,
“我出门打麻将去了,告诉你坤哥,我会很晚回来,你要出门记得锁好门,钥匙放在门口椭圆形那块石头下面就行。”
吴勋点点头,没说话,一直跟在后面。
女人走到屋里,用毛巾胡乱的擦了擦头发。
噗噗噗的喷了满身香水,抓起一个红色小包,跨在肩膀上一扭一扭的出了家门。
待女人出门,吴勋关好了大门。
进入室内,在厨房翻找出一把尖刀。
戴上手套,手握尖刀来到门外。
看着还在咩咩叫着的羊,用手轻轻抚摸着羊头。
正握尖刀,一刀捅在了羊脖子上。
反手一挑,羊的喉管被切开,羊血瞬间涌了出来。
羊像疯了一样,乱蹦乱跳,拽断了头上的绳子,在院子中胡乱的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