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撒谎了,那小兔崽子我根本就不打算管。
去南方,是因为那里有程厦。
他如愿考上了s大。
我去的时候,他们刚刚军训完,大家稀稀拉拉的往回走。
我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在那个男女比例:的工科学校,我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一群土里刨出来一样的男生,穿着军训服往这边走,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程厦!”
他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干净,清清爽爽的像一朵云。
他很吃惊:“任冬雪,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他而言,我失踪了一个暑假。
“来祝你生日快乐呀!现在我在瑞简科技上班,离你这里五站地。”我站起来,笑眯眯的递过我的礼物:“程厦,生日快乐。”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这个城市找到了工作。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他的生日赶了过来,
“这就是嫂子吧!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他周围的同学开始暧昧的起哄,他回头笑骂了一句,接过礼物,说:“来怎么不说一声啊,等久了吧?”
“还行。”
四个钟头,不算太长。
“走,我请你吃饭去。”
他带我去食堂吃饭,一个暑假不见,他却像春笋拔节一样长大了。
他瘦了,五官更加精致,头发留长了,说起大学生活来神采飞扬。
不像是记忆里那个爱脸红,心软又别扭的书呆子了。
这一次是我安静的听他说,因为真的插不上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