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他掌控了港城黑道,一手遮天。后又转手经商,打通了欧美市场,明着做起了合法的走私生意。独揽大权,创始了永生集团,一手铸就商业传奇。
这些众所周知,可事实怎样,我就不清楚了,他是谜一样存在的人,离我们都太过遥远。
妈咪得意的冲我笑,“欧阳风的助理说,他指名让你上台。”
指名让我上台?我心一惊,风云一样的人物,杂志、报纸、记者、多少人想采访他,被他拒之门外,像他这种有身份的男人,也来花前月下?
妈咪握着我的手,笑灼颜开,“月姐对你好吧?第一次就给你介绍个摇钱树,这个男人,可跟普通的客人不一样,你聪明点,嘴甜一点,说不定以后你在国色天香的地位比我还高,我还得听你指挥呢……”
妈咪越说越邪乎了。
我识趣的奉承,“月姐,你说的哪里话,我是你一手带的,不管以后怎么样,我都会记得你对我的好。”
我能感觉出来妈咪明显犹豫了一下,“阿妆,你也知道,逃跑可不是一件小事,我不拿你做例子,以后还怎么管人。你看,月姐也没对你怎么样,没打没骂的,两天就把你放出来了,是不是……”
妈咪怕我记恨她,可是我不会,想在夜场这种地方生存,必须要做的八面玲珑。
况且我现在还什么也不是,“月姐,你放心,我肯定好好伺候欧阳风,不给你和国色天香丢脸!”
听见我保证,妈咪像吃了一颗定心丸,拍了拍我的手背,笑着说,“好,那你先休息,明晚八点记得准时进场。”
妈咪心满意足的走后,洛珍撇了撇嘴,“我就说月姐的态度怎么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原来是有个她得罪不起的人看上你了,不然能这么好说话?才关了两天就放你出来了!”
有些话,我们都没必要说出来,洛珍什么都好,就是嘴快。
洛珍不懂,我怕她以后祸从口出,提醒她,“很多事情,知道就烂在肚子里,别说出来!”
“知道啦~”洛珍不满我教育她,还故意拉长了音。
“阿妆,你逃跑被抓回来,又被迫上高台,这些可都是金晔害的。”洛珍很生气,为我抱不平,“金晔她,就是一条喂不熟的狗!以前你对她那么好,谁知道会反咬你一口。”
背叛的滋味不好受,尤其是被最亲的人背叛,我望着窗外,霓虹灯闪烁。
这一刻我发誓,我跟金晔,以后再也不是朋友!
国色天香正式营业时间是晚上六点,大厅会先演唱歌舞,等客人陆陆续续光顾,在安排小姐接待。熟客,一般都会提前打电话预约包厢,第一次来的,必须要先过妈咪的眼,搞清楚对方身份,才能入场。
国色天香的生意很好,订一间包厢,最低消费二十万。以小姐多,服务到位出名。十几个妈咪手下带着几百个小姐,规矩严谨,制度分明,可毕竟是风月场所,女人汇聚的地方,是非也不少。
小姐之间为了抢客人,明争暗斗,屡见不鲜,但她们最多翻出点小风小浪,不敢让妈咪知道,表面上风平浪静,和睦相处,背地里成群,关系好的,人多的,欺负一些新来的,抢她们的客人,说她们的坏话,混的好的小姐犯了错,就怪到势弱的小姐身上,因为被她们使唤惯了,也欺负惯了,所以不敢告状,只能默默忍受。
这些都是平常,在夜场每分每秒都会发生的事情,见怪不怪。可妈咪之间的争斗,才真的算勾心斗角,往往会牵连很多人,她们为了培养小姐,给自己涨脸,为了钱,什么方法都使得出来。
晚上七点,我和洛珍在后面的休息室化妆,蓉姐从偏门进来,她抽着一根雪茄,明明是个女的,却打扮的像位民国市井混混,一身藏蓝色的中山装,黑色长裤,衬得脚下一双高跟鞋不伦不类。
十几个妈咪,蓉姐算最坏的一个,她经常给手下的小姐服用春药,让她们风骚浪荡的去接客,哄得客人开心,每月结账的数额一出来,也就数她挣得最多。
我放下眉笔,伸手去拿阿宝色的唇膏,蓉姐却先我一步,从我手前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