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恶一个人,言语上或可以伪装,但肢体接触是骗不了人的。
他定了定心神,淡淡道:“摸够了没?摸够了就赶紧替我擦身,不然待会真受凉了。”
姜椿不过是想逗逗他,也没真打算如何,听他这么一提醒,立时跳下炕,从木盆里捞出布巾拧干。
然后给他擦拭起脊背来。
擦完伤痕累累的脊背,又擦身前。
因为他肌肤过于白皙的缘故,两点粉色格外显眼,姜椿抓着布巾的手每次经过附近都忍不住有些手痒。
考虑他还病着,便没有禽兽地撩拔他。
主要是撩拔也没用,瞧他浑身瘦得没二两肉,肋骨根根分明,一米八多的大个子,勉强也就一百斤,能顶什么用?
圆房什么的,等将他的身子骨养好再说。
她迅速给他擦完上身,从衣柜里翻出件新的中衣给他穿上,外头又披上她爹的夹袄。
然后又去脱他的裤子。
宋时桉羞得不行,实在扛不住,便艰难地转动脑袋,将自己脸蛋埋进夹袄的领子里,“眼不见为净”。
姜椿瞧见他这副鸵鸟模样,忍不住偷笑几声。
手上的动作却是没停,先将他中裤脱下来,又去脱他亵裤。
亵裤一拉下来,她随意一瞥,顿时“嘶”地又倒抽了口凉气。
哎呀呀,安静状态就如此优越,要是不安静状态,那得多壮观?
是谁这么有福,摊上个硬件如此优越的夫君呀?
哦,是她姜椿!
心里乐开了花,腮帮子差点咧到耳根子去。
不过她是个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心里想入非非,手上布巾却是乖乖绕开了关键位置,认真替他擦拭了一遍。
然后又将他翻了个面。
擦到屁股的时候,她忍不住伸手在上头抓柔了一把,嘴贱道:“啧,太瘦了,等养胖些手感应该会更好!”
宋时桉:“……”
想到先前她抱自己时就曾打过自己屁股,这会子倒好,竟直接上手抓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