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把吴清昆问懵了,其实在场的人都很清楚,在审问过程中,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用刑,文明执法,在这个时代是不存在的。
可这也因人而异。
薛建中的身份特殊,如果对其用刑,绝对是给自己找麻烦,哪怕是最终签字画押,也有理由被推翻……
关宁可不会做这样的傻事,让别人抓到把柄。
“我可以保证,在审讯过程中我没有动用任何刑法!”
是没有动用,只是用了点小手段罢了。
当然这话他是没有说的。
“所以,这就是最终结果。”
关宁沉声道:“薛建中罪大恶极,如果这样的人还不惩处,公理何在,法治何在!”
这是最后的表态了。
“审讯都是由你完成,具体详情谁都不知,这罪状上罗列的各种罪名也有待考证,你便随意定罪,我们对你审案过程还有疑问。”
这时有一个中年人开口,此人肤色很白,是那种不健康的白,眼睛很小,之前从未发言。
“这位大人是谁?”
“本官都察院副都御史,史经,主管监察刑部。”
他继续道:“本官认为此案还存在很多疑点,要求重查并且你必须公开审理!”
这已经不是委婉了,而是直接说明。
身为都察院副都御史直接插手此案,手伸的太长,但从程序上是符合要求的。
张政面色微变。
他该说话了。
或者说刑部该表明态度了,因为关宁做的已经够好了。
他还未开口。
关宁直接道:“好啊,若你们质疑查案过程,可以重查,但必须是三堂会审!”
“三堂会审?”
所有人都是一惊。
一般情况而言,普通案件可直接审判解决,若遇有大案要案,或难以决断的案件,就要三堂会审。
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联合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