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最后的祈福。
火焰不断地蔓延,很快就把整座屋子都烧了起来,浓烟滚滚。
不远处,一位刚刚用烧红的匕首从自己的身体里挖出子弹的男子看着轰然倒塌的,象征罪恶的屋子,默然无语。
【挑衅】可以激怒超凡者,但激怒不了心死的凡人。
再辛辣的讥讽,在失心者的面前都恍若无物。
在这一刻,霍姆斯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或者说,把那个自己初来乍到不久时的设想付诸现实。
仿佛有咔擦一声出现在霍姆斯的脑中,他不再驻足,转身离开。
……
霍姆斯走进雇佣大厅,整个雇佣大厅为之一静。
因为扮演挑衅者的缘故,霍姆斯的名声大变,他的称号也从猎手变成了“找事的猎手”。
他径直朝着柜台走了过去,走到半程,一把抓住挡在他面前椅子的椅背,把椅子连同人一起举起放在旁边。
“别挡路。”
“你!”
“怎么?”
看着霍姆斯那略有讥讽的表情,膀大腰圆的壮汉决定忍了,这几天被教训的壮汉多了,他没兴趣当下一个。
“下次别挡路,软蛋。”
根本不去看那人的表情,霍姆斯直接来到柜台上,问到:“东西卖得怎么样了?”
酒保擦了擦酒杯:“卖出去两把,二十磅。”
“怎么这么慢?”
“你以为没人知道之前黑手帮被劫的事情?”
霍姆斯哈哈笑到:“原来如此,是软蛋们一听到是黑手帮的枪就不敢要了。”
他猛地把手拍在柜台上:“你接下来卖枪的时候告诉他们,不用担心黑手帮报复,”
霍姆斯一手拿起自己的冰水,一饮而尽。
“因为,已经没有黑手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