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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第2页)

像是有什么透明而坚固的东西,突然隔开了两个世界。

小内侍将手里的碟子用洁白的细布擦拭干净,放进匣子里后,恭恭敬敬地叩了个头。

“奴婢得帝姬赐名,这是天大的荣耀!”他哽咽着说,“奴婢从今往后,就是为帝姬死也甘愿!”

帝姬注视了他一会儿,轻轻地点了点头。

你手里有一点权力,但还不多,她对自己说,所以你找不到十全十美的下属。

就像这个尽忠,他聪明乖巧,干净利落,做这些洗杯刷碗的粗活是做得的,做那些两面三刀挑拨离间的精细活也是做得的,他狠得下心,下得去手,是个第一流的人才。

但他必定是不忠心的,因为他太过自私、贪婪、做人做事也毫无操守,忠诚是个极典型的利他属性,他怎么可能利他呢?他会来黄羊寨,是因为他被她逼得走投无路,他在绝境里,只能奋力替她办好这桩事,而后才有机会抓住她丢下来的绳索,从深井里爬出来,爬回他所熟悉的富贵世界里。

若是有朝一日带他回了汴京,令他重新接触到第二根,第三根绳子,只要价钱合适,他是一定会将沾着“黄羊角”血迹的那把刀捅进她的身体里的,他的忠诚如果有,那也只可能是对着官家一人——但只要她还在兴元府,她就尽可以拿他当一个得力的下属用。

至少现在她还不用太担心这个,她想,她正在一步步走近权力的光辉。

团练营剿匪成功,回城的脚步走得就很快,有种“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气势,但捷报传得比士兵的脚步还快。

南郑城就沸腾了!

屁大个功劳,不错,可城中百姓被抢是不到两个月前的事,印象可深啦!所以比官家收复燕云的捷报也大差不差了,毕竟对于兴元府的老百姓来说,燕云在哪他们没印象,狗贼放火烧了他们房子,抢了他们粮食的事他们绝忘不了!

再考虑到出征的不是大家仨瓜俩枣凑出来的穷苦团练,而是灵应宫朝真帝姬所组建起的白鹿营,官家的女儿,天上的仙童,下凡出京,千里迢迢来为兴元府斩妖除魔,除暴安良——帝姬甚至亲临战阵,亲冒矢石,这不得黄土垫道,清水泼街,香车列队,士庶迎接?!

狗大户们虽说出钱办团练营是很不乐意的,但出钱搞这种吹吹打打的场面事却非常乐意。

说办就办!

已进了十一月的深秋,南郑城街上的落叶却扫了个干净。

城外的土地被反复平整过,以至于高门大户的马车缓缓驶出城时,竟然感受不到颠簸。

有器宇轩昂,美须髯的文士站着,有满头珠翠的贵妇在车里坐着,今日这样特别,甚至连未及冠的孩童也可以带出来,同样被收拾得干净体面,兴奋又紧

张地坐在阿母身边。

这都是为帝姬准备的,谁也不知道她喜欢和什么样的人交往,可她已经成为南郑城里最重要的人物之一,那她的喜好就必须被充分考虑到。

这样那样的猜测汇成了蜜蜂翅膀般的嗡嗡声,传进了安抚使宇文时中身边的少年耳中,少年就微微动了一下。

这位坐在麾盖下,慢悠悠喝茶的文人看了少年一眼,“若是疲累,不如回车上稍作休息。”、少年脸一红,“小子不累,小子只是忧心叔父……”

宇文时中就安抚了他几句,又笑道,“我看这次入山剿匪,若无你叔父在,莫说兴元府,便是利州路也要叫人耻笑军中无俊才,倒叫几个稚童挺身陷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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