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上次你给我的歌,年后音乐节开始,我们就发布了。”
“好,你们看情况就行。”
都是最好的朋友,知道也没问题。
而且林默对他们是有一些规划的。
肖玮,搞乐队没问题。
张文,演艺世家,可以专心做导演,再加上林默手上的剧本,大学就可以开始布局。
苟明华,高三毕业大家唱KTV的时候发现,这人胖乎乎憨憨厚厚,典型的技术宅男。
但是他居然会唱歌,而且说唱节奏非常好。
林默一听就感觉捡到宝了。
要不要先给苟明华耳濡目染起来,慢慢再试试能不能也把他拉进来。
这条件不唱歌可惜了。
抛开搞事业不谈,几人现在也是林默最好的朋友。
如果未来有需要,他也会顶他们的。
林默的小圈子也就开始扩宽了。
算一算,自己到这个世界差不多一年半吧。
上辈子一个孤儿,尝尽人生冷暖。
不知道幸运还是不幸,和原主融合之后。
他从上帝视角看到了原主的人生,他似乎开窍了。
脑子变清楚了,思路变清晰了。
就这样,担起了原主的责任,说是为了报复大伯,实际上现在取得的一切何尝不是为了自己。
上辈子的林默没有几个朋友,也没有人在乎。
而这辈子,他有了家人,有了朋友,有了事业。
在不断地前进中,那些地球的璀璨文化,他也不想让它们沉寂在历史长河里。
这一年,小说成绩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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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发了14本书,绿巨人已经是大神作家,黑寡妇现在是一级。
版权都卖给了星耀。
和他们合作顺了,价格也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