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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1页)

“吴朝晖说请我们去□□餐厅吃饭。”方戬说。

“干嘛吃那么贵的餐厅,就随便吃份爆肚炒肝就行。”初迎说。

□□餐厅在这个年代是家特牛的湘菜馆,跟老莫都是年轻人最愿意去的餐厅,据说梅兰芳先生给它剪彩,齐白石先生给它送画,书法家溥杰给它题字。

方戬说:“他本来也想请我吃饭,说要请你就不能应付,得吃点好的。”

初迎说:“那好吧。”

周日中午,一家三口跟吴朝晖在□□餐厅碰头。

他们点了腊味合蒸、东安子鸡、豆辣爆猪肚、软炸里脊、炒鳝糊,一顿饭就花了吴朝晖小一半的工资。

吴朝晖给三人各倒了一杯麦精露,笑着举杯:“嫂子,我真不知道去报案的是方哥媳妇,要不我哪敢威胁你让你写检查,我在这儿给你赔个不是。”

初迎跟他碰杯:“就算是不打不相识吧,我还担心报假警呢。”

春燕是个小吃货,她最爱吃软炸里脊,自己就吃了小半盘。

要说吴朝晖跟方戬一家的联系,必须得提到分房。

现在分房要看工龄、学历、资历、职称、家庭成员、家里住房情况、配偶分房机会等等,综合打分,分数高的更容易分到房子。

至于方戬单位分房都是分的筒子楼,面积跟条件并不比他家现在住的大杂院好,他从来没参与过分房。

初迎所在的交通公司就更不用说,严重僧多粥少,别看她在公司干了四五年,也很难解决住房问题,更何况她夫家有房,更要往后靠。

等方戬的资历足够分大点的楼房套间,那时候他们单位没有自建房,实行的是统编统分,检察院跟吴朝晖所在的派出所同时分房,分的是一栋楼房,方戬有分房资格,吴朝晖没有。

就在分房前夕,吴朝晖在执行任务时腿部受伤,在医院里呆了大半个月,方戬把自己的分房机会让给了他。

方戬一家依旧住在大杂院,不过这对他们影响也不算太大,毕竟他们有房子住,以后还有分房机会。

吴朝晖腿跛了,转成了户籍民警,他媳妇带着孩子跟他离了婚。

初迎想,要是有可能的话,阻止吴朝晖去出任务,那么他就不会受伤,不会变成残疾。

——

下个周末,方戬骑车带着妻女回娘家。

初迎也在胡同长大,她家住的胡同叫百草深处,地理位置也很好,也同样破旧,骑车行驶在胡同里,胡同狭窄颠簸还堆了杂物,方戬左拐右拐竭力维持车子平衡,刚好一个姑娘迎面走过,等双方离得远了,初迎说:“哎,那姑娘你应该还记得吧,跟你相过亲,人家当时可是看上你了,见了面打声招呼还是可以的,你连瞧都不瞧她一眼,看她那脸黑得!”

方戬说:“怎么,你想找我茬?”

初迎抿着嘴笑:“想。”

初迎认为自己是土著是她父亲祖上数代都居住在京城,至于她母亲,是平谷人,京城原本很小,到五八年,平谷、顺义、大兴、密云、怀柔等地才划归京城,很长一段时间,她母亲都认为自己是河北人,不是京城人。

还是在五十年代,母亲被村里推荐到京城务工,她师父觉得他不错,就把她介绍给了侄子,也就是初迎她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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