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骑魔马的话,至少也要一个月。
但是,光影步比魔马的速度快多了,刘乐只用一天,就来到了阴灵城外面。
这里到处都是阴灵族的族人。
他们只有两米左右的身高,远远没有石灵族那么高大,但是头上却有一只像竹笋一般的尖角;尖角越大,就代表实力越强。
他们身上,也没有像石灵人身上那样的凸起石块,却有一块一块的黑斑。
脸上和头上,以及手上脚上,到处都是,每块黑斑都有手掌大小。
黑斑上的毛发特别浓密。
看着就像得了非常严重的皮肤病,一种已经蔓延到全身的皮肤病。
他们的语言和石灵族差不多,刘乐仔细辨认后,就能听懂了。
刘乐的到来,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普通的阴灵族人,看到刘乐后,都会好奇的打量着,仿佛孩子看到了大熊猫。
充满好奇和欢喜。
“哇,人类。”
“好可爱的人类。”
“竟然穿着这么古怪的衣服,哈哈。”
“和城主大人带回来的人类一模一样。”
“据说人类的肉非常好吃,是人间极品美味。”
“可惜,人类是特级保护动物,我们不能吃啊!”
“是啊,人类的肉,只有城主大人才有资格吃。”
听着这些话,刘乐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他突然停了下来,朝着一位老年阴灵人问道:“老大爷,请问一下,你们的城主前段时间,是不是从石灵族带回来一个人类?”
“是啊,那个人类和你很像。”老年阴灵人咳嗽着说道。
“他是我兄弟,城主把他带到哪里去了?”刘乐问道。
“当然是在城主府里面了。”
“城主府怎么走?”
“进入阴灵城,一直往里面走,城中央那幢最豪华的府邸就是城主府了;不过,那里有护卫把守着,
一般人可进不去。”
“谢谢。”刘乐加快了速度,朝着阴灵城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