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鹿庭在寝室里躺尸了整整一下午,软趴趴、丧兮兮的,干什么都提不起劲头。
直到5点钟,才苦着脸打开微信界面。
有气无力的给韩烈发信息:“我们是不是应该出发了?”
狗男人瞬间打起精神,gogogo,出发!
韩烈的穿着依然很简单,牛仔裤加卫衣,任谁看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
在公寓门口等到席鹿庭,眼睛顿时一亮。
和上午故意撞衫陈妍妃不同,这会儿的小黄瓜,显得更青春些。
低马尾,没上妆,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
超级宽松的大毛衣一直垂到膝盖上方,腰胯全部遮住的同时,也让小腿看起来更直更纤细了。
整体而言,挺校园风的。
韩烈心里很满意,却还是上上下下打量她好一会儿。
席鹿庭开始还挺美的,然而狗男人干看不吱声,一副问题很大的样子,渐渐的,她有点没自信了。
“怎么了吗?”
当你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你就已经输了……
狗男人心里暗笑,表面上却很正经:“我还是觉得你更适合上一点眼妆。”
“啊?”
席鹿庭有点懵:“去潘歌家里做客,妆太重不好吧?”
韩烈煞有介事的劝道:“可是你那双狐狸眼不上妆的时候会显得不够精神,甚至还有点呆……要不然,你戴一副眼镜?”
“不要!”
席鹿庭使劲摇头,她最不喜欢的就是眼镜。
两权相害取其轻,她想了想,果断决定还是上妆。
“行叭,那我回去化化眼睛,你再等我5分钟!”
烈哥那叫一个体贴:“没关系,时间还来得及,不要急。”
“嗯!”
席鹿庭终于感觉到了来自狗男人的温暖,重重应了一声,喜滋滋上楼。
傻孩子!
5分钟没够用,差不多10分钟之后,席鹿庭才重新下楼。
这一次,上了眼妆又稍微涂了一点唇釉的她,攻击性顿时显露出来了。
眼型妩媚,但眼波清冷。
身上依然是大毛衣,可是气场爆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