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地看向苟安,发现她也正蹙眉看着不远处:和以往不一样,往常她看见陆晚倒霉通常都会很开心。
他当然不知道,对于苟安来说,原女主很讨厌,但是像柴狗一样流着哈喇子不想干好事的徐家蠢货更惹人嫌。
苟安看了一会儿,突然开口,用自己的后脑勺对身后的人说:“我说真的,如果你想去帮她的话,可以去。”
“你让我去是真的想让我去帮她,还是在说反话?”
经过借物游戏那一出(游戏开始就被赶走的夜朗回船舱想了一晚上才想明白),他已经逐渐懂了眼前这位苟家大小姐的思路——
“如果是真的,我就去一趟;如果你在说反话,就是不想让我去,那么我会让侍从帮忙解围,我还在工作。”
保镖先生突然很有节操,还记得自己在上班,不可以和雇主以外的人产生任何交集。
——虽然他给出来的选项里,显然没有“放着陆晚不管”这一项。
不过这是基于人类基本道德的抉择,到也没什么好冲他发脾气的,苟安只是被他说得叹了口气,心想这人突然这么老实,属实有点难搞。
她从位置上站了起来,摇晃了下手中的红酒杯,正想亲自去日行一善,广积功德,这时候,胳膊被人从后抓住——
“还是为了试探?”
突如其来的发问,保镖先生的声音平稳似乎不带一丝情绪,但实则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
他很少这么说话。
苟安有些惊讶地挑眉,回过头。
只见身后的保镖先生乌黑的发丝柔软地垂落,在宴会厅明亮的灯光下,每一根发丝莫名都带着乖顺的意味——
尽管他本身散发的气氛与这两个字根本不沾边。
此时此刻那双因注意力极其集中而显得有些凌厉的黑眸,全神贯注地落在她的脸上,是与“乖顺”南辕北辙。
这人向来一身反骨,苟安比谁都清楚。
“如果是为了试探,大可不必。”
夜朗用前所未有清晰的声音说——
“陆晚只是邻居,我不喜欢她。”
伟大的保镖先生后知后觉,终于在工作了大半个月后,隐约且懵懂地品出了苟大小姐那些异常举动究竟为何——
陆晚说的对,苟安并不是随时随便乱发疯,她的无理取闹全部留给了偶然和陆晚出现在同一空间内的夜朗。
可惜。
苟安扬了扬胳膊,挥开了他的手,回予他一个比他的目光更清冷百倍的淡然漠视。
“你喜欢谁,跟我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