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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章 【初始之章】(第1页)

1946年的香港,从战后初期的60万人口,迅速暴涨至150万人口。香港本来就房屋短缺,再加上日军炸毁很多房屋,所以许多人被迫露宿街头。露宿者骤看又贫又脏,但细看却发现他们生活得很有条理,并无绝望放弃的迹象。他们在地上和外墙上放着随身物品:草席、竹筐、竹扫帚、炊具、锡铁罐,环境物尽其用,小孩还可有玩耍的空间。廉价劳动力的涌入,只待后面无数资金、技术的涌入,三者相互结合,成就香港未来三四十年的工业化辉煌。

1946年的香港,最高建筑是‘第三代汇丰银行大厦’,楼高70米,共13层,是当时远东规模最大的建筑物,亦是香港首座装有空调的建筑物。在香港日治时期,曾经被用作政府总部,后因物资紧张,日军曾将门口的铜狮运至RB准备回炉取铜。RB投降后,两尊狮子被美军发现,在麦克阿瑟命令下运回香港,这对铜狮子一直沿用至后世。

1946年的香港,法律规定‘普通民房’最高不能超过五层,而香港的居民房普遍为‘唐楼’、‘骑楼’风格。这个时候的物业买卖,是按照‘栋’、‘幢’为单位来卖,至于‘分层出售’、‘分期楼花’尚未有人提出来。(后世,1948年吴多泰提出分层出售、1954年飞艇泰提出分期付款和楼花、公摊)

1946年的香港,住房租金开始上涨,随着大量富豪、工厂主的涌入,租金将在1949年达到一个极其夸张的程度。想要租房,得先要向房东支付一笔‘顶手费’,再支付每月的房租。房东几乎只用不到两年时间,便将物业本身的价值赚回来。与此同时,市场出现一种奇怪的现象,物业地皮贬值(怕打过来),房租却极高(市场需求)。(据记载,宁波包家在1948年租赁一层千多尺物业,顶手费为2万港币,月租为450港币)

1946年的香港,1英镑固定兑换16港币,1美元固定兑换4港币。香江的警察薪资是120港币月、普通银行职员薪资是100港币月,而绝大多数人的薪资远不及这两种职业。3分钱可以坐上港岛电车、5分钱可以坐天星小轮穿越港岛九龙、3分钱一块面包、三毛钱可以吃一碗中环‘镛记酒家’的炒河粉,而‘镛记酒家’的粥已经涨到8毛钱。(毫=角,仙=分)

1946年的香港,绝大多数工厂的工人每天需要上班16个小时,并且全年无休,他们的薪水也十分廉价,在30~100港币区间,赚的钱仅够温饱。正是凭借这些廉价的劳动力,那些企业家才将香江的塑胶业、成衣业、纺织业、玩具、手电筒、雨伞等商品,打入全世界。也正因为劳动力如此廉价,很多年轻人找工作最喜欢是当警察,其次是加入社团(也是码头劳力),最后才是进工厂;就连女孩子选择对象也是持如此看法,一些女孩子更是宁愿当有钱人的姨太太,都不愿意嫁给穷小伙。这还是一个大清律法和大英法律共同存在的时代,香江是一个高度资本的社会,一切向钱看、向厚看。

  1946年的香港,街头的人们着装是中西合璧,妇女很多都是白衫黑裤,留着长长的麻花辫,大多数妇女背后还用布带绑着小孩;偶尔几位少妇穿着长衫或旗袍,勾勒出曼妙身姿,格外吸睛。男人一部分是汗衫长裤,还有一部分是衬衫西裤,再搭配分油头、手表,这差不多是两个阶层的穿着。而路人行色匆匆,却印证着香江战后的生机勃勃。

1946年的香港,黄包车是这个时代最普遍的交通工具之一,与叮叮当当的香港电车和新兴的汽车巴士争抢生意。至于出租车,这个时候全港只有不到200辆,另外大概还有持牌汽车1400辆、货车1100辆。黄包车的车夫,是这个时代香港华人艰苦生活的最佳写照,车夫是赤贫阶层,一心只顾兜接客人,筋肌健硕但未老先衰,他们头顶草帽,或穿补丁衣衫、或赤果上身、光脚,在黝黑的肩膀上,搭着破旧泛黄的汗巾。此时黄包车的一趟车资,在5分左右,却依旧难免将被时代抛弃。(为了对抗新兴交通工具,后来在五十年代初的黄包车曾兴起五分钱走港九的活动,用双脚对抗汽车,最终逼的港府停发黄包车牌照,限制黄包车行驶路线,终究是败在了资本面前。)

1946年的香港,维多利亚港的海面,空荡且宽阔,海岸线和后世截然不同,‘尖东’尚未填海出现,中环、湾仔亦没有进行大规模填海拓宽。维多利亚港的中间有一支小型海军舰队,有巡航舰队和两艘航空母舰,不远处的‘添马舰海军基地’亦有战舰停留,这是这个时代的特色,由于英国担忧香港前途,所以也算是重兵把守。

1946年的香港,天星码头在维多利亚湾最狭窄处,遥对中环码头,绿白双色的天星小轮在港岛和九龙之前来回穿梭,运送形形色色的人过海。在七十年代初红磡隧道未通行、八十年代地铁未通行的年代,天星小轮承载着港岛和九龙的唯一连接方式,每天有数万人川流。天星小轮的票价是5分,船票就像一个小本子,正面橘红、白色斜对角,中英文各一面,上面有年份、月份,并注释‘必须呈騐(验)、方准通行’等。后来,天星小轮票价几次涨价,在六十年代已经2角(三等座),又因为一次涨价五分(仙),闹出了一件大事。

1946年的香港,首届‘香港小姐’在6月下旬举行,正式名字叫‘国际慈善游泳比赛大会’,由‘空军俱乐部’与‘香中泳团’在北角丽池夜总会举办的,而‘丽池夜总会’就是那个有‘裁法阿舅’‘香港杜月笙’外号的李裁法产业。这个时代的选美,就是安排几个妙龄少女,穿着性感比基尼,在中外评委面前走来走去。目的是为响应此时的‘港英政府’号召——香港人急需一种大众娱乐形式来转移战争的“后遗症“。于是,带有慈善性质的‘香港小姐’选美,就在一片萧条中应运而生。至于那个‘李裁法’,是香江青帮的老大,旗下的‘丽池夜总会’算是香港最近几年最好的娱乐场所,不过李裁法在后来被港英政府‘递解出境’,涉嫌多种违法的勾当。

  1946年的香港,很多街上随处可见孩子带着孩子,并没有大人照看,小小年纪已经学会为父母分担,照顾弟弟妹妹;这些孩子衣衫褴褛且邋遢,但看似温饱没有问题,身边一般有个铁锅,那是父母为他们准备的午饭放在里面;这样一来,大人就可以投入到工作当中,省却一人照看孩子,避免耽误多赚一分工。这个时代没有人贩子,亦没有噶腰子。

1946年的香港,有一个叫做‘林志超’的少年,从粤省来到香港。他的口袋只有50港币,还是寡母变卖首饰给予的支持。而林志超在临行前,则信誓旦旦对寡母、妹妹表示:两年之内,就将她们接到香港去生活。林志超没有豪言壮志,因为他知道没有背景和靠山,在香江出人头地是需要时间的。所以两年之内,他只能说将妈妈和妹妹接到香港,而不敢说可以让她们过上富裕生活。毕竟,第一桶金往往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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