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李家没有再提起这人。
但在这么多年的分别之后,说分手反而多余了。
李明澜卷了卷头发:“我告诉你,不要污蔑我的男朋友,他对我可好了。”她甜甜一笑,如同忆起情侣间的甜美。
“你是说,他比我好?”
“当然。”李明澜恍然明白,他从小到大都是第一,养成了极强的胜负欲,原来他不甘心自己输了。
“良禽择木而栖。”她睇着孟泽,“我的男朋友英俊多金,我随便混了个文凭,出来找不到工作,就什么都不干,全凭他养着。”
孟泽的脸都黑了。
李明澜还觉得不过瘾似的,倾身向前:“瞧瞧我这吹弹可破的肌肤,都是我男朋友的金钱堆起来的。”
才怪。
她累得很,靠的是母亲遗传给她的天生丽质,而这先天条件就是能用来吹牛的。
既然她把脸送过来,孟泽也不放过,抬手一捏,揪起她的脸颊。
“哎哟。”她叫一声,“孟泽,我疼,你个混蛋!”
他也倾前来,手上松了松,但也不放手:“李明澜,你浑身铜臭味。”
“哼。”不是只有她天生丽质,孟泽的脸也没有瑕疵,她也扯起他的脸皮,“我就要男人养我一辈子。”
快餐店的服务员经过,就见这一男一女,互相揉捏对方的脸颊。
一个面无表情。
一个龇牙咧嘴。
两人都不甘示弱。
非礼勿视,服务员收起隔壁桌的餐盘,再用抹布擦一擦桌子,他一转身。
这一男一女还在互相较劲。
服务员只当没看见,目不斜视,走了。
是李明澜先忍不住,她脸上的肉比孟泽的多,红得也比他的快:“你好放手了。”
“你放,我就放。”他冷冰冰的。
“一、二……”她松了松。
他跟着松。
她喊:“三!”
孟泽松手。
她松了不到一秒,又狠狠扯起,使劲一揪,之后她迅速向后靠,不让他捏到。
孟泽被揪起得红,来得慢,去的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