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那个叫明叔的男人从楼道里出来了。
他没有出小区大门,去的地方是……
徐司前稍一侧目,愣住。他看到一旁的桌子上放着一顶黑色鸭舌帽。
一直背朝他的男人,忽然走了过来。
徐司前后脑勺抵上来一个质地冰冷的物品,他在漆黑的反光玻璃里看清了那个物品——
那是一把黑色的手枪,口径还挺大,一枪爆头肯定没跑。
徐司前摊摊手,叹气道:“难怪我家小警察拼死拼活找不到你呢,原来你躲在这里啊,果然,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明叔冷笑一声道:“你还挺开朗?不怕?”
徐司前在玻璃中对上明叔阴鸷的眼睛,又把手抄进裤兜,表情有些漫不经心:“我害怕,当然怕,不过呢,你现在不会杀我。”
明叔被他看穿心思,皱眉问:“你怎么知道?”
“猜的。”
徐司前在口袋里摸到了凌霜之前给他的电击棍,这玩意和上膛的枪比起来,还是逊色一些,现在不能用,用了也是送命。
“怎么猜的?”
“杀了我,你还怎么逃跑啊?你不得威胁一下那帮警察么?”
“你还挺聪明。”
明叔冷嗤。
“那当然。”
徐司前扬了扬眉梢,冲镜中人懒洋洋道,“要我给他们打电话么?你藏在这儿,他们要找你可不太容易。”
“闭嘴,少废话。”
明叔将枪口抵得更紧,“把手举起来,别乱动,否则现在就崩了你。”
徐司前往嘴里塞了支烟,把手举起来:“我只是在给你出主意,又不是害你,现在我们俩可是一条绳上的蚱蜢。”
轻佻的语气,散漫的表情。徐司前自始至终都很放松,仿佛后脑勺上抵的不是枪,而是一朵惹人喜爱的玫瑰。
明叔阅人无数,第一次遇见这种人,有种油盐不进、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感觉。
*
没有找到明叔,警员们再度返回地面。
雨还在下,皮靴所到之处,水花点点飞溅。
凌霜立即发现车子不见了。
车子不见,徐司前也不知去向。
他有情有义,断然不会在这种时候丢下她跑掉,只可能是遇到什么事了。
往外走了没多远,便看到了那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