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妈妈尴尬的客套两句,就继续挑肉,而这一眼也让我看见了他,他穿着一高的校服,头发乌黑妥帖,有一种书卷气的清秀,站在他妈妈身后拎着菜。
他挺帅,这是第一个印象,但是每天经过的高中生不知道有多少,只有他让我觉得,特别干净,干净到跟这个菜市场格格不入。
我低头继续写作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索性丢下笔站起身来,他已经走到了菜市场门口,他妈妈走得快,在前面和人寒暄,而他站在入口处耐心等着。
那个画面有种悲凉的美,好像预兆了我们的结局。
我追上去,对他说:“哎,对,说你呢,你是一中的吗?”
他指指自己,莫名其妙的问:“我?”
“能给我个qq吗?挺想认识你的。”我说。
其实我中考成绩还行,上不了一中二中这样的好学校,能念个普普通通的高中。
但我爸妈离婚了,我跟着奶奶过日子,寻思早点赚钱早点好,就念了职高,学电子。
进了学校我就有点后悔,学校里没人学习,老师讲起课来也有气无力的。
男生们忙着玩游戏和谈恋爱,女生们大多都梳着卡哇伊的厚刘海,尖声尖气的讨论东方神起和superjunior谁比较帅。
我倒不是非要学习,只是我对这样的生活觉得无聊,每天应付完作业,我就看小说,什么《那小子真帅》、《龙日一你死定了》。
一目十行的看完了扔在一边,还是觉得无聊。
认识程厦是我这职高三年唯一有趣的事情。
那时候流行找一中二中的男生当男朋友,俗话说缺啥补啥,我和班里的女生就经常穿着借来的校服,混进一中。
她们去找男朋友腻歪,而我等程厦放学。
“哟,程厦,你媳妇来了!”
他的兄弟们一见了我就起哄着把他推搡到我身上,他是真的恼,吼:“王强你找揍呢吧!”
那时候他梳着板寸,是个规规矩矩的小男生,生起气来满脸通红。
“厦哥害羞了!”“快跑!”
他的兄弟们逃难一样跑了,只留下我和他站在原地,他低头回避我的眼睛,不情不愿的嘟囔着:“任冬雪,你能不能别老来找我了?”
“为什么啊?”
他想了半天,憋出一句:“影响我学习!”
我笑得前仰后合,像个小太妹一样说:“行啊,你答应跟我搞对象,我就不来了。”
他再次涨红了脸。
才怪呢,要是他答应了,我要和那群女孩一样,天天来找我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