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还想问呢,你怎么请这么长时间假,是辞职了吧?”
“嗯。”
沉默再次笼罩了整个房间。
我想说点什么,可是说什么呢?能说出口的话,都是假话。
“我发现,爱情对我这种人来说就是奢侈品……我太想成功了,与其两头都顾不好,还不如干脆一点。”
程厦没说话,只是沉默了一会,问:“你还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带给我的温暖、照顾……还有虚荣。”我自嘲的笑了一下:“但又尽不了女朋友的责任,这对我们……”
他打断我:“我问的是,你还喜欢我吗?”
我怔了片刻,才意识到他在问什么。
“我当然喜欢你。”
真实的他病态、破碎,像橱窗里被打碎了的名贵玩具。
可是在我心里,他仍然是十六岁的那个高中生,对我说他的梦想是成为柯布西耶一样的建筑师。
是那个带我去大学,看更大世界的天之骄子。
是让我在疟疾肆虐的非洲,咬牙挺下来的白月光。
“但是我,不再需要你了。”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像把寒光凛凛的刀刃:“我已经不再需要望着一个人,才能往前走了。”
是什么时候意识到呢?
是在草原上历经磨难的时候么?
是下定决心要回来的那个下着暴雨的黄昏么?
是我终于意识到我想要的不是追逐某种更体面的生活。
而是强大。
更多的钱、更强韧的心脏、更多成功的项目,以及真正“无可替代”的工作能力。
我追了程厦十四年,作为恋人整一年。
我终于不再需要他。
所以爱情对我现在而言,是软肋,是应该轻装简行后抛下的累赘。
他是那样需要爱的人。
他爸爸说得对,我既然负担不了他的人生,就不要贪图这份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