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垂下的手握紧成拳,迷茫又无力。
难道,还是摆脱不了原书中的剧情吗?
2。
是的,我是一名穿书者。
只不过我穿的角色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配角——书中男二的青梅,盛家大小姐盛暖。
作为一名孤儿的我,对原世界并没有什么留恋。
这里有对我很好的爸妈,也有不愁吃穿的奢华生活,尽管没有金手指,但我十分满意现在的生活。
我从小生活在富人区的别墅,邻居是鼎鼎有名的富豪榜前十的顾氏集团。
因此,我和顾鄞从小一起长大。
五岁那年,说是为了增进两家情谊,其实是顾家看上了我的懂事,未来可以更好辅佐顾鄞,为我们定下了娃娃亲。
想到书中的那个痴情男二,我看小说时最喜欢的角色,我心动得厉害。
陪自己喜欢的纸片人成长,在我看来是件很浪漫的事。
一年,两年,我们携手走过了不知多少个春夏秋冬。
后来我们同考上最顶尖的学府,在大学时彻底确定了关系,也成了多少学弟学妹心中的模范情侣。
我们约定好大学一毕业就结婚。
也许是时间久了,我竟逐渐忘记了这是一本古早小说。
而小说,是有女主的。
白若是典型的小白花女主,父母离异,有一个酗酒的爸爸,还有一个正在上学,但是不学好当混混的弟弟。
但她善良,坚韧,不服输。
浑身「我不稀罕你的臭钱」的气质将书中的一众男人迷得不要不要的,也包括顾鄞。
到后期,他便会心甘情愿为女主付出,养着她出逃的一胎三宝,即使没有一个明面上的身份……
我安慰自己,顾鄞和女主现在出现在夜色一定是巧合。
但下一秒我将门推开,直接爆了粗口。
巧合泥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