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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的都是生儿子没有屁眼的事。”
“他没有儿子,是个绝户。”
“是不是坏事儿做多了。”
“好了,不能提了。再说就犯错误了!”
“还有聋老太太,总算是把欠她的人情还清了。”
“以后还是离她远远的好。”
“我不信易中海干的这些事,老太太她真不知情。”
“看来老太太也不是什么好人啊。”
“这一点儿早有证明了。”
“别忘了她解放前是干什么的。”
“也是她那时的身份,才能帮了我们几个不小的忙。”
“现在总算是还上了这个人情。”
“算了,不说了。”
其实,他们两个论起了,在这件事上,也真算不上什么好东西。
他们这是以势压人。
论起对条例的了解,他们可是比普通人强的太多了。而且,法律条例的解读权,还在他们以及他们的朋友手里。
再加上此时还没有统一的法律!都是条例。
眼下若是按照他们的安排处理。
即便陈愚再怎么不同意。找其他地方上告。最终的处罚结果也最多也只是这些。
反倒别人还会认为陈愚在无理取闹。得了好处还卖乖!
这一点,不仅是在现在,就是在几十年后。也没有道理可讲。
因为你即使告赢了,最理想的赔偿与结果也不过是如此。
甚至九成以上的处理结果,还不如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