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死一般的寂静里,他透过涌动的血水,瞧见半空中被撕碎的羽翼。
金色的、价值连城的、浸着血的。
第章亲人
涟绛在瑶山醒来,睁眼即见黄灿灿的纱帐。
他盯着幔帐,想起自己第一次到瑶山时,曾嘲笑过步重,说这帐子俗气,不是金就是红,这颜色半分也不知收敛,太过浮夸。
而今这些庸俗的颜色映入眼睛里,比刀子还要锋利,划得眼眶通红,不逼出眼泪便不罢休。
他极其缓慢地眨眼,泪珠浸湿眼角,落进发髻之中。
“你那剑断了,我便给你扔了。”
守在一旁的人在这时出声,说话前先咳了两声,别开眼当作没瞧见他哭。
涟绛抹掉眼泪,起身方才看清是楼弃舞。
“你怎么在这儿?”他听见自己哑着声音问,自小腿袭来的疼痛让他声音发颤。
楼弃舞伸手递水给他:“我若不救你,先前的力气岂不都是白费了?”
他闻言抬眸瞥楼弃舞一眼,提醒道:“你面具起来了。”
楼弃舞探手往脸上摸。在血海里浸了太久,脸上那张薄薄的人皮面具确实有些翘边。
他将翘起来的地方抚平,末了忽然意识到什么,低下头饶有兴味地看向涟绛:“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没人和你说过么?”涟绛不答反问。他垂着眼皮,叫人看不清神色,语气淡淡的,“你们的眼睛很像。”
听到这话,楼弃舞顿然不屑地哼声:“那又如何?总归我不是他,也做不出他那样冷血无情的举动。”
冷血无情。
涟绛垂眸,心说确实冷血无情,且世上再无任何人有他绝情。
可是在有的人心里,也再无人可以替代他。
至少对涟绛而言,他是扎在心口的一把利剑,拔出去血流不止,捅进去五脏俱疼,进退都不讨好,怎么做都是错。
楼弃舞见涟绛怔愣出神,难免觉得可笑,嗤鼻道:“难怪世人都说情之一字最为伤人。涟绛,他那么轻易地丢下你,你竟还盼着他能予你一个理由?”
涟绛张了张口,却未加以反驳。
魔骨说他蠢,确实是蠢。
蠢到哪怕观御随便编一个理由糊弄他,他也愿意相信观御;蠢到只要观御开口,他便会乖乖将手中的剑交出去,不设防地坦露柔软的肚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