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景就算胡作非为,她总归是正妻,有爹娘给她撑腰。嫁妆和铺子跟着走,总不会太差。我却不同。
就算娘不发话,我拿下了赵景,也不是这么快的事,从来见色起意是最容易的,你看赵修,年轻人动心容易,变心也容易,难的是观察他的心性,一点点拿捏住他的脾气,否则就算嫁过去,以后日久情厌,如何自处。
所以我说卿云是黄金,不管是盛世乱世,哪怕是沦落泥尘,黄金总不会过得太差。
我却是珍珠,每颗珍珠的光彩都不同,喜欢的人,当做心头朱砂痣,不喜欢的人,连当做点缀都不愿意。
珍珠易老,质地又软,经不起一点刮擦,只能用软绸密藏,否则明珠暗投,转眼失了光彩……所以我不在四王孙里找,那里面没有这样的人。”
“张敬程是那个人吗?”
凌霜轻声问。
“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呢。”
娴月笑起来:“读书人倒是心软的多,现在当然是神魂颠倒,但情长不长,也难说。
十七岁如花美眷,自然是情投意合,但二十岁呢?三十岁呢?人老珠黄后呢?
我不是卿云,娘不会为我撑腰,一切全凭我自己判断罢了。”
“我会为你撑腰。”
凌霜斩钉截铁地道。
娴月笑了。
“别傻了,我知道你会,但事情没那么简单。”
她看着琉璃窗外的春光,笑道:“人心是最难琢磨的,喜欢你的时候,自然千好万好,不喜欢了,什么都不值了。
这世上除了打骂之外,还有一万种方法对你不好。
比如不见你,冷落你,娶来年轻美妾,日日留宿,你怎么办呢?替我抓他来我房里吗?
这世上有的是貌合神离的夫妻,我这样娇贵的病秧子,光是相敬如宾都不够,还得珍珠般捧在心口上,太难了……”
“所以你是要他爱你?”
凌霜平静说着名门淑女绝不敢说的话。
娴月点了头,但又摇头。
“我要他爱我,我也要他尊敬我,我要他觉得我是世上独一无二的那颗珍珠,就算别人比我大,比我亮,比我新,比我温柔小意,如花似玉,他仍然觉得她们都无法与我相比。
我要我到了二十岁,三十岁,四十五十岁,我不再美丽,长了皱纹和白发时,他仍然觉得我是最好看的人。
我要他和我情投意合,即使我病了一年,他也不会有丝毫厌烦。
下了朝回家,仍然会问我今天有没有咳嗽,我要他看到好的东西永远想到我,变了天会想我会不会着凉,见到漂亮的绸缎和珍宝,第一时间想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