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金色的软发像是笼着一层浅浅的光圈儿,孩子那小小的胳膊抱着怀中毛绒绒的小毛团儿,小奶狮棕色毛发软软地贴着白嫩的脸,他抿着淡粉色的小嘴,仰起头看过来那么一眼——
砰!
卡莫斯觉得自己被一箭穿心。
好好好好可爱!
太可爱了!
亚伦兰狄斯的王觉得被那一眼看得自己的心都要化掉了。
我不管我不管——
反正我就要这孩子做我的王弟了!
沦陷于美色……不,萌色之中的青年在这一刻已经毫无警惕之心,只想和自己的小王弟(他内定)亲近亲近。
怕有损形象,所以死也不能暴露自己萌物控的爱好,但是,作为王兄宠爱自己的王弟,那就谁都不能指责了对吧?还能让自己的形象更加高大上。
很好,一石二鸟。
嗯,他真是太聪明了。
来,我(未来)的王弟,让王兄亲亲抱抱举高高~~
然而,所谓乐极生悲就是如此。
我们亚伦兰狄斯伟大的英雄,在战场上被誉为雄狮的战士,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卡莫斯王……在沉迷于萌色的时候,被他那萌萌哒的小王弟一脚给踹得蹲在地上,狼狈地抽着冷气好半晌都站不起来。
然后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家小王弟一溜烟儿地逃走了,解释都来不及。
是的。
卡莫斯王就此点亮了他人生中第一次败绩的成就。
一次他这一辈子都难以启齿的败绩。
作者有话要说: 卡莫斯王:可爱就是正义!
歇牧尔(面无表情):……MMP,想换上司。
亚伦兰狄斯的众神:………………………(虽然的确是命运的轨迹…但是果然还是哪里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