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下一点,便将那点鼠肉投入火焰。初时还有些焦糊味道,到后面,除了烧肉本身的气味外,所有气息都被山风吹散。
等到所有鼠肉消失在手中,我缓缓吐出一口气,压下心头的反胃感,自我安慰:“没事,下山之后,你先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呕!”
……对山上这些东西,莫要去看,更莫要去想。
干呕了半天,我慢吞吞地直起身。想了想,把山鼠皮一并丢进火里。至此,才算是“毁尸灭迹”完毕。
作为一个时常活动于炊房的人,别说杀只老鼠了,就连杀鸡、宰羊,对我来说都不是大问题。都说“君子远庖厨”,以这个标准看,我一定不算是个君子。
如今会有这种反应,主要还是想到山鼠如此肥硕的原因。可既会为此恶心、绝不打算吃它,我为何又要将它烹于火上,还恰好让穆扬瞧见?
两个原因。
一。杀人是不可能的,可为了让太平门众人安心,我手上多少得沾点血腥。
二。有些不确定的状况,在人身上实验不太厚道,效果显露也慢。山鼠不同,我刚用《通天诀》往它身上灌输内力,它便眼球爆裂、浑身出血而死。弄成这样,我可不得多增加几道工序,好让它别那么引人注目。
好吧,总结一下。
我扑灭火,喃喃自语:“就算我不找官府,《通天诀》练久了,这儿的人也都是一条死路。
“可沈通怎么会眼看自己去寻死路?唔,还是两种可能。要么他平常练的功法,和拿给别人的不是同一条路子。要么《通天诀》对身体真的有很大损伤,但沈通有办法能够弥补。
“弥补……会是平日杀人饮血吗?做这等事,还不如多拿铁锅炒两道菜吃。
“不对。”
虽然没法给“科学”一个准确的定义,可这儿的东西兴许的确不能拿这两个字来形容。
再有,在外头的时候,我不是听太平门弟子说过吗?修习《通天诀》的人,才是最好的“血食”。
“不想死,”我轻声开口,“就要吃人,还要吃练过这邪功的人。”
哈哈,好在我没那么怕死。
……
……
月出月落,明日东升。
在龙虎兄弟、众多其他或眼生或面熟的弟子的簇拥下,我到底还是迎着朝阳下山了。
穆扬与我一道,却并不会和我一路同行。也不光是他,就连我自己点的人,也要分成数个不同小队。否则几十、上百人共同行路,就算此地官府再怎么废物,也要有所警惕。
我有意把龙虎兄弟和我留在一个队伍中。他们已经对我单独外出“猎食”一事接受良好,此番再听我提起,也丝毫不觉得意外。
我呢,口中说着“去去就回”,心头却想:“拜拜了,下辈子见吧诸位。”,,887805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