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嘴唇颤抖,小声啜泣。
甚至有的双腿发软,都快站不稳了。
悔恨、恐惧、不安的情绪在他们之中蔓延。
如果能重来……
算了,没有如果。
犯了错,就要承担责任,付出代价!
“被告人王舒琪,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诽谤他人,对被害人造成严重伤害,并严重扰乱网络秩序……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因其是同一行为触犯两条罪名,符合想象竞合,择一重罪,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元,另需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等共计元……承担原告所有诉讼费用……”
“被告人朱菲菲……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李茉莉……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开局就是四个二带俩王!
本次网络诽谤、网络暴力案的三个罪魁祸首,分别得到了各自罪名的顶格刑罚。
没办法,她们的性质实在是太恶劣了。
就算请来再牛批的律师也回天乏术。
有如此下场,只能说罪有应得。
但对于王舒琪来说,它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
林北从县派出所老吴的口中得知,针对王舒琪校园80事件县公安局已经立案,他们还找到不少当年的受害人和知情者,正在对这一情况进行调查。
校园80虽说在危害性和恶劣程度上比不了杀人放火抢劫强歼这种恶性犯罪。
但绝对是让人深恶痛绝的事情。
因为受害人都是孩子!
身体上的创伤还是小事,更要命的是精神上的创伤,可能会产生伴其一生的阴影,甚至整个人生因此被毁!
当初林北利用朱菲菲和李茉莉之手,将王舒琪80的证据曝光在网络上之后,便引起了民愤,无数网民呼吁严惩80者。
榆县公检法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
自然不敢等闲视之。
现在80事件的调查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估摸着还没等王舒琪被移交到监狱,就得重新站上法庭被告席,再接受一次审判!
对此,林北只能抚掌而笑,轻轻说一句:
“天作孽,尤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苏贯彻继续宣判:
“被告人XX,发布诽谤信息,侮辱言论,传播范围极广……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XX……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