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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第1页)

“咱们得停止这么大的开销了,”斯佳丽在费茨太太面前生气地挥动手上的帐簿。“现在面粉贵得都快吃不起了,没道理再养这么一大堆下人,至少必须辞掉一半。试问雇用那么多人有什么用?别再搬出那一套老掉牙的理由,说什么要搅拌乳酪制作奶油,现在什么都缺,就是奶油生产过剩,它可能一磅都卖不到半分钱。”

费茨太大等斯佳丽气消,才冷静地从她手中拿过帐簿,放在桌上。

“你要把他们赶上街头是吧?”她说。“全爱尔兰有许多大公馆和你一样都在裁员,他们很快就会找到许多同伴。现在没有一天厨房门口不来十儿个饿鬼讨一碗汤喝的,你还要增加他们的人数吗?”

斯佳丽焦躁地踱到窗边。“不,当然不要,别说笑了。可是一定有可以减少开销的方法。”

“养你那些上等的好马,比养下人还花钱。”费茨大太冷冷说道。

斯佳丽转身面对她。“够了!”她怒不可遏他说。“别来烦我了。”她拿起帐簿,走回办公桌。可是她大心烦意乱,根本没办法把心思集中到帐簿上来。费茨太太怎会如此刻薄?她应该知道我爱好打猎胜过其他一切。等秋天一到,就又可以打猎了,这是唯一支持我度过可怕夏天的希望。

斯佳丽闭上眼睛,试着回想那些寒冷的早晨,当夜晚的露水化成薄雾,号角声拉开追逐赛的序幕。她咬紧牙关时有一小块肌肉正不知不觉地在跳动。她不擅于想象,只擅于实干。

她张开眼睛,强迫自己专注在帐簿上。没有谷物可卖,没有租金可收,今年她的亏损可大了。这令她心烦不已,因为她做生意一向只赚不赔。赔钱等于要她的命。

但是斯佳丽是在一个不时会有作物歉收或暴雨酿灾的环境下长大,她知道明年会不一样,明年一定会更好。发生干旱与冰雹这种天灾,并不是她的责任。这不同于木材生意或开店。赔钱自己多少要负点责任。

何况,这点亏损在她总财产里只算是九牛一毛,就算巴利哈拉每年歉收,她还是有大把的钞票,供她挥霍下去。

斯佳丽不自觉地叹口气。她多年来努力工作、省吃俭用,以为只要有足够的钱,她就会快乐。现在她是有钱了,这要感谢瑞特,可是却变得毫无意义,反而使她失去了奋斗、计划和努力的目标。

当然她也不会笨到希望再回头去过那种贫穷、绝望的生活。但她需要挑战,能运用她的机智去克服难关,所以她才会爱上跳栅栏、沟渠和运用意志力控制一匹强悍的马。

看完帐簿后,斯佳丽无声地叹了口气,转而整理起一大叠的私人邮件。她最恨写信。她已经知道这些邮件的内容。许多是请柬,她把它们归到一堆。哈丽雅特会替她写信婉辞,没人知道那不是她亲笔写的,而哈丽雅特也很高兴自己有用武之地。

又有两封求婚信。斯佳丽至少每星期收到一封。他们佯装写情书,其实她心知肚明,要不是因为她是个富孀他们根本不会寄信来。大部分男人皆是如此。

她用一些简便的辞句回第一封信。诸如:“承蒙您的关心”、“无法回报您的热情”和“永远珍惜您的友情”等等常见的交际辞令。

第二封信就没这么简单了,这是查尔斯拉格兰写来的。查尔斯是她在爱尔兰所认识的人中和她最相配的,他的真情令人感动,不像大部分男人只会对她甜言蜜语;他并非看上她的钱才追求她,这一点她很有把握。查尔斯本身就来自富豪世家,他家是英国的大地主。他是家中的小儿子,而且他选择了加入军队而非授神职,不过他自己一定有一些财产,因为他一套制服的花费就比她所有舞会礼服加起来的费用还贵,这一点她也很肯定。

还有什么优点?查尔斯长得很帅,身体和瑞特一样高大,所不同的是有着一头金色的头发,而不是黑发。不过,不像大多数白肤金发人那样的、被冲淡似的浅黄色。他的头发是道地的金色,金色中带一抹红色,与黝黑的皮肤呈强烈对比。他长得真的很好看,女人看他的神情仿佛用一把汤匙就可以把他吃了似的。

那么她为什么不爱他呢?她也想过这个问题,常常想,但就是想不出答案,她其实并不大关心这个问题。

我想要爱上某个人,我也知道爱的滋味,爱是世上最美好的情感。

这实在太不公平了,我居然这么晚才了解情爱。查尔斯爱我,我想要被爱,我需要爱,没有爱,我一个人好寂寞。为什么我不能爱他?

因为我爱瑞特,这就是答案。这就是查尔斯和其他男人都掳获不了我的原因,因为他们不是瑞特。

你永远得不到瑞特,她的理智告诉自己。

斯佳丽的心痛苦地呐喊: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以为我真能完全忘情吗?你以为每次当我在猫咪身上看到他的影子时,它不在我心中萦绕吗?你以为当我相信自己已过着完全自主的生活时,它不会在我脑海里出现吗?

斯佳丽小心翼翼地下笔,思索最婉转的字眼来拒绝查尔斯拉格兰。他绝不会明白她是真心喜欢他的,甚至因为他爱她而使得她也有一点爱他,但那种感情还不足以说服自己嫁给他。她希望当他的好朋友,而不是妻子,因为他绝对不会要一个心永远属于另一个男人的妻子。

今年最后一场家庭聚会地点离基尔布莱不远,基尔布莱又离特里姆不远,所以斯佳丽决定驾马车去,以省掉搭火车的麻烦。斯佳丽趁一大早天气还凉爽的时候便出发,她的马最近饱受炎热之苦,一天至少得用海绵毛刷刷四次,最后,连她也渐渐受不了,晚上都是在汗流浃背、翻复辗转中入睡。还好已经是八月,夏天就快结束了。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远处已升起一阵热气。她后悔出门前没先估算一下行程的时间,她希望赶在太阳完全升起前,就已到达目的地。

不知南沙克利夫起床了没有?她不像是会早起的人。无所谓,我不介意在见到任何人之前先洗个冷水澡、换套衣服。希望这里有个像样的女佣,不要像吉福德家那个笨手笨脚的白痴,她帮我挂连衣裙时,居然会把袖子扯掉。也许费茨太太要我自己带贴身女佣来的建议是对的,她的意见通常不会有错,可是我又不想每分每秒都被贴身女佣阴魂不散似地缠着。在家里有佩吉奎因伺候,出门拜访时,人们就得忍受我不带贴身女佣的习惯。我确实也该开一场家庭聚会,回报所欠的人情才对。大家都对我这么好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等明年夏天再说吧!我可以说今年大热,而且我又担心农场突然,从路两旁的阴影里走出两个人来,其中一个握着她的缰绳,另一个手持来福枪对着她。斯佳丽的心思飞快地转动,心跳也跟着加快了,她怎么没想到要带左轮手枪来防身?或许他们只是要抢她的马车和衣箱,如果她发誓不把他们的长相告诉任何人,或许还会让她走回特里姆。两个大白痴!难道他们不知道好歹也该戴面罩什么的,她在报上看到的土匪不都是蒙面的?

我的天!他们穿着制服,根本不是白衣会会员。

“瞎了你们的眼,你们把我吓得半死!”爱尔兰皇家警察队的绿色制服与树篱的荫影混在一起。使得她无法看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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