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托腮,慢悠悠地说道:“我和他和好了。”
明雨不觉得奇怪。
惊蛰是个念旧的,也很长情。
从前,他要是有什么东西,他可以将东西用旧了,用烂了,还是舍不得丢。早年没什么钱,节省也是应该的,可他还是比常人更会留念。
不管是物,还是人。
就说他和明雨,明雨之所以和惊蛰关系亲厚,甚至可以秘密相托,是因为小时候,惊蛰被欺负时,明雨出过头。
那时候,惊蛰刚入宫,大病了一场。
同批的小内侍都以为他活不过去,结果,竟也是熬了下来。
大病初愈后,他吃的喝的都曾被人抢过,可身体虚弱,打也打不过别人。当时,是明雨看不下去,把围着惊蛰的人给踹开了。
他个头小归小,可他力气大呀!
小明雨捡起掉在地上的窝窝头,递给脏兮兮的小惊蛰,“虽然掉了点灰,不过还能吃。”
这是明雨第一次和惊蛰说话。
惊蛰慢慢和他道谢,接过食物,也没抠掉那点灰,一点点撕开含在嘴里吃掉了。
后来,明雨就发现,自己的活计总是悄悄减少。
他寻摸了好几日,才抓到了一直在默默做田螺姑娘的惊蛰,两人都是那种不想欠情的倔强性子,这一来二往间,就莫名其妙成为了朋友。
逐渐的,两人也都知道了彼此的情况。
换句话说,惊蛰因为曾经失去过,拥有的又太少,他对属于自己的东西,自己的人,都有一种偏执的保护欲。
明雨丝毫不怀疑,如果他出事,惊蛰会为了他杀人。
一想到这,明雨又狂撸了一把惊蛰的脑袋,说了句真心话,“你喜欢他,就这么在一起也不错。不过,万一,他要是不只是个侍卫怎么办?”
他看容九那行事,如果只是个普通侍卫,定不敢这么疯狂。
像他们这样的人,可不会因为情|人的身份出众而多么欣喜。
至少,明雨知道惊蛰不会。
惊蛰的父母,据说是一对相濡以沫的夫妻,两人一块从家乡出来,和和美|美地生下了两个孩子,从来都没吵过嘴。
惊蛰没有多大的欲|望,也并不拥有强烈的金银贪欲,以他的脾性,能安安静静地和人厮守,如父母一般,就是极美好的事了。
惊蛰:“你这个问题很好,不过下次别提了……门不当户不对,都能想到娘亲是怎么拧我耳朵了。”
他小声嘀咕。
年少时,岑玄因的上司很喜欢这个下属,还想过把家中的庶女嫁给惊蛰。虽是是庶出,可人家身份如此之高,配上惊蛰,也算是绰绰有余。再则,双方年纪都还没到,可提前指腹也不是没有的事。
父亲回来和娘亲商议,柳氏思考许久,还是觉得不妥。
门不当户不对,必生灾殃。
那庶女乃是下嫁,未必会快乐,也未必会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