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桌难得语气带点兴奋。
想想我同桌叫是朕,他这个脑,给狗起名字叫王宝军也是可以理解了。
我站起身,拎起菜,跟着这条拉风的狗往家里走。
这时候对面走来一只小博美,真可爱!
两条狗闻来闻去,小博美的主人也漂亮,她问我,“呀,你家泰迪真可爱~”
我搭腔,“你家狗也可爱,叫什么呀~”
“叫乐乐~你们家的呢?”
“我们家狗叫王宝军。”
好吧,我能理解我同桌的感受了,这名字真他妈仗!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
他家住二楼,而且楼下就有馄饨铺子,这种人饿死活该。
王宝军脖子上绑了钥匙,我同桌连门都让我自己开。
打开门,映入眼帘的是一人高的一摞披萨盒子。
我站在门口换鞋,他在屋里宣我,“地没拖不用换鞋!快给朕用膳!”
我还是换了鞋,推开他的房门。
他裹在被子里,偎在双人床上的一侧,一个折叠小桌板立在床的另一侧,电脑放在上面。
我把他的电脑放回书桌,把菜放在小桌板上叫他快吃。
他坐起来,眼睛都没睁,伸手从塑料袋里拿出两盒菜递给我。
我会意,转身去客厅把王宝军的食盒刷了刷,把菜倒在里面。
做好这一切,我去他房间拉开椅子坐下。
我指着客厅说,“你这几天一直吃披萨?”
“我哥出差好几天了。”
“昨天你没事吧?”
“饿,累。”
恩,和我一样。
他又说,“我回家倒头就睡,根本爬不起来。”
“您辛苦了。”
我道。
我同桌,181大个儿,骨肉均匀,四肢协调,运动神经也不错。但是就是懒,不运动,不出门。有一次我们学校组织活动,我们分组去商场采购,我同桌居然逛街逛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