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璞一向都知道自己很奇怪。
在十岁那年,遇到罗恕以后,她就知道自己是个奇怪的小孩。
还很小的时候她就对罗恕有种特殊的感情,每天都想见到他,见不到他会想他。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会开心,看见别的女生来找他,心里会很不舒服,然后就想发脾气,难过得想哭,想让罗恕注意到她的情绪。
她不想让罗恕跟别的女生走得太近,想让他只对她一个人笑,只牵她一个人的手。
刚开始她不太明白自己是怎么了,直到有一天她的同桌李萌萌,说喜欢上了班里一个叫张志远的男生,觉得他长得帅。
人大抵不管是在什么样的年纪,都会被美好的人吸引。
李萌萌觉得张志远长得好看,所以喜欢他,想放了学一起跟他写作业,体育课上想跟他分在一组做练习,如果有别的女生来找张志远多说几句话,李萌萌心里就会难受。
原来这是喜欢。
林书璞明白了她对罗恕特殊的感情叫什么。
她跟李萌萌一样,也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因为那个男生长得好看,因为他在遇到她的第一天带她去吃了很好吃的炒河粉,因为他就算过得穷困潦倒,也还是会把家里唯一的一张床让给她。
所以,林书璞,喜欢罗恕。
唯一不同的,不过是那个男生比她的年纪要大许多。
八岁。
一个十八岁,一个十岁,之间相差了八岁。
她不能把这件事情告诉给任何人。因为生活自有它原本的准则。像李萌萌喜欢张志远,大人们听了以后会一笑了之,认为这是小孩子之间自然而然的情谊,开明些的还会再调侃一句:“那等你们长大以后就结婚吧。”
可是如果林书璞说,她喜欢罗恕。
大人们只会觉得她在说傻话,认为她的喜欢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他们打心里认为,她跟罗恕不可能在一起。罗恕会跟他年纪相仿的女生在一起,而她在长大后会找一个跟她年纪相仿的男生。
不管时间如何变化,唯一不变的是她跟罗恕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
或许就连罗恕都是这么认为。
在他的思维里,林书璞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小妹妹。他之所以对她好,可以是因为他骨子里的良善,也可以是因为她命运的悲惨,而绝对不可能是因为喜欢她。
但他也确实没有义务必须要喜欢她。
她算得了什么,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能有的写手,从出生开始就活得一片狼藉、并且会继续一片狼藉地活着的社会底层人员。罗恕曾经也过过苦日子,也有为了三两碎银而苦苦挣扎求生的惨痛经历,可那些都是过去式了,他早就飞出了落后陈旧的小镇,一跃成为了高不可攀的顶级演员,身价难以估量。
林书璞和他,早就不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他们两个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不再只有八岁的年龄差,现在还多了天差地别的身份。
所以她又在生气什么,又有什么资格生气。
实在太过于不自量力了。
“对不起,”她收拾好情绪,眼尾的位置悄然红了一层,她忍着:“对不起,我……你说得对,我应该真的是病了,头脑不太清醒,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您千万不要放在心上。时间挺晚了,我就先回去了。”
她转身要走,罗恕把她拉回来。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她又一次感受到了来自于罗恕身高的压力。小时候就觉得他好高,所以她每餐都有好好地吃饭,也会抽时间做些简单的锻炼,像是跳绳和跑步,每天都盼望着能比昨天长得更高一点儿。结果她都这么努力了,成年以后也只长到了一米六二而已。跟罗恕站在一起,两个人之间的高度差还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