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吧?”
四班,新兵们全都垮着个脸,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就在刚刚,赵鹏飞突然宣布,要在睡前做“三个一百”。
何为三个一百?
就是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还有一百个深蹲。
当然,有时最后这个深蹲,也会换成高抬腿。
至于这个小套餐怎么搭配,全看老兵班长的心情。
“干什么?干什么?”赵鹏飞不满的冷哼一声。
“一个个细胳膊细腿,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要是不好好锻炼,回头真上了战场,连枪都拿不动,还怎么打仗?”
枪?
赵鹏飞像是解锁了什么关键词一样。
让所有新兵眼睛放光,全都兴奋起来。
没错!
枪,几乎是每个男人的浪漫!
哪个男生,小时家里头没个一两把,前面冒着红光,还会发出biubiubiu。。。音效的玩具枪?
反正,秦风小时是有的。
而且不是手枪,是把可双手持的冲锋枪,造型贼拉风,贼酷炫。
可以说,还在穿开裆裤的时候,秦风就已经是小朋友里最靓的仔了。
那时候,他其实就有了长大以后,一定要摸一把枪的想法。
而这颗幼年时,种下的种子,慢慢生根发芽。
演变成了,他对军人和部队的热爱。
但现实,往往就是会和你开玩笑。
很多人,做梦都想去部队当兵,却因为种种原因当不上。
但有些人死都不想来当兵,偏偏却能轻而易举的进到部队里。
所以,对于有机会能碰到真枪,秦风自然是欣喜不已。
当然,除了秦风以外,还有很多人来部队当兵,就是奔着能摸到枪来的。
小时候,喜欢玩枪,是天性。
长大了,喜欢玩枪,更是天性。
男人嘛,总是会对那些硬又黑的东西,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并且,始终不忘初心,专注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