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云和闫纯熙颇为默契的,不再谈论两个女人你会选择谁的问题。
因为这似乎是道无解题。
闫纯熙觉得:陈景云能花三千多给她买衣服,就证明了陈景云已经把重心放在了她身上。
因为这个女人觉得,能为她花钱那就一定是,真正的想要去爱她。
至于让另外那个女人消失,需要时间去解决。
而陈景云为什么给闫纯熙花那么多钱,就是因为:寇媛之认识陈景云以后,再没有要过家里的钱。
而闫纯熙几乎还没有花过陈景云的钱。
寇媛之的父亲是个药罐子,只靠寇母微薄的工资维持本身已经不堪重负。
寇媛之和她母亲说,她每个周末都会勤工俭学。老师介绍她去做家政,同学介绍她去做家教。
而寇媛之认识陈景云之后,所有的生活费都是陈景云给。
说实话,寇媛之是非常节俭的。
他和陈景云逛街的时候,日常用品和衣帽鞋袜,从来不注重价格。她只关心实用与否。
陈景云会负担寇媛之所有日常开销物品的购买,最后每周最少一百块钱的生活费。
可能放在二十年后的人会发出疑问,一周一百块钱的生活费,这能够花么?
但是你需要了解2004年,龙城实际的收入和消费。才能真正的理解在所有吃喝玩乐花销之外,还能一周给一百块钱的生活费是多么的奢侈。
当然了,可能奢侈谈不上。但一定不是落魄的生活,甚至寇媛之还会有结余,补贴她的妈妈。
陈景云觉得是个男人,就要有所担当。
但是很明显,陈景云只是能满足寇媛之的基本需求。更高层次的需求对于寇媛之来说,才是最大的需求。
而陈景云和寇媛之这种赤裸裸的金钱和肉体的关系,似乎根本就不是爱情。
如果要是抛开表象看本质,这应该就是一种交易。
如果追本溯源,这就是一种价值交换。
而寇媛之不得不离开陈景云,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因为这样的爱情是功利的,是不被道德容忍的,最终也不会有好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