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不管是人,还是狼,个个身上都血糊拉碴的,看着怪渗人。
打架上头之后,就算受伤都感觉不到痛,常小小赶忙在身上摸了摸,松口气道:“还好!胳膊、腿都还在呢。”
用过饭后,常小小便去处理黑熊,将内脏扔给狼吃,但熊皮有些可惜了,被咬得千疮百孔,只能挑着硝制后,做些帽子和手套之类的小物件。
晋王见常小小要把熊掌也扔给狼吃,忙出手阻止,“熊掌太珍贵了,若是卖给达官贵人,可以赚回好几头猪钱呢。”
“熊掌有这么值钱?”
常小小只知城里饭馆会收猎物,但却不知道熊掌竟这么值钱,“那熊肉能卖高价吗?”
“能是能,但熊肉粗砾不好吃,不一定有人收,不过熊胆或熊掌倒真可以。”
常小小吃惊问道:“熊胆也能卖钱?”
“能啊,药铺会收。”晋王很肯定地点头。
“哦,不!”常小小看向正啃食内脏的头狼,立时掰开它的嘴,“快,快把我的熊胆吐出来。”
晋王、头狼:“……”
反正狼也不挑食,与其吃熊掌,倒不如卖出去赚回几头猪来。
于是常小小把四个熊掌砍下,又把熊胆用陶碗装了,“事不宜迟,我赶紧下山,对了,熊掌、熊胆是个啥价?”
晋王还真不知道,王府库房有专人管理,而且有许多宝物,都是别人送的礼,只知贵重,却不知市价几何。
常小小干脆道:“管他的呢,合适就卖。”
此次仍是她孤身一人下山,走了许久,常小小终于来到洛城外,照例用黑泥抹了脸,她便要抬步进城。
便见城墙外立了许多交头接耳的百姓,她不顾百姓的白眼,抱着竹篮往前挤,才发现这仍是枷号示众的场所,只不过相比于上去的犯人,这次人数更多。
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老熟人。
“江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