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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

吃过饭回来,他继续写。

上午他已经写完了王家太太生产,然后张嬷嬷及稳婆偷梁换柱的事。傅文钰想了想,提笔给被换到王家的那个孩子取名为王富贵,给真的王家少爷取名为张狗剩。

然后,他就开始了时光加速大法。

王富贵在王家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身为王家独子的他备受王老太太、王太太以及丫鬟婆子们的溺爱。特别是那位张嬷嬷,对他这个亲孙子那是掏心掏肺,要星星不给月亮,即便王富贵做错了什么事,也千方百计地替他隐瞒。

而王员外虽然有心教子,但由于他生意繁忙,时不时要外出几个月,所以他的努力没有作用。毫无意外地,王富贵长成了一个纨绔。

与之相对的是乡下的张狗剩。

因为张家人知道他不是自家亲孙,所以对他是一点都不好。不但从小非打即骂,还让他喂鸡喂猪、洗衣做饭、伺候一家老小。

傅文钰拿出了前世写狗血文的三分功力,将张狗剩的童年生活写得凄惨无比。

什么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什么张母大冬天的让他砸开冰窟,洗一家人的衣裳;什么大姐嫉妒他长得比自己好看,于是将一碗绿豆倒在灶灰里,让他一颗颗捡起来……

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

不管了,傅文钰越写越兴奋,越写越上头。

他完全沉浸在了前世日更两万,时速三千的那个氛围里,又参照本土的三观设定了张狗剩身残志坚,不对,是‘本性纯良’、‘意志坚定’、‘幸运值max’。

然后给他大开特开金手指!

睡得比狗晚:但张家养的这只老狗颇有灵性,太阳下山之后会带着张狗剩去附近的山里找吃的,不会让他饿肚子。所以经过多年的锻炼,张狗剩长大后拥有了强壮的体魄,长得比张家所有的孩子都强壮,也更高。

起得比鸡早:张狗剩天生睡眠少,精力充沛,早起还很高兴。

砸冰窟洗衣服:冰窟一砸开,河里的鱼纷纷跳了出来,不但张狗剩捡到了大鱼饱餐了一顿,村里的很多人都捡到了,对他非常感激。

灶灰里捡绿豆:张狗剩灵机一动,用一个竹篾就解决了问题,然后不爱惜东西的大姐反而被张母训得灰头土脸……

所以十三年过去,张狗剩没有因为张家人的故意虐待而夭折,反而勤奋努力,成长为了一个优秀的年轻人。而且聪明的他还每天趁着外出割草的机会,躲在村塾窗下偷偷跟着夫子读书,得到了夫子的私下教导。

这段剧情傅文钰花了三天才写完,这时候他的存稿也增加到了两万字。

他准备跟周氏商量一下,去趟城里了。

周氏诧异道:“去城里?”

“是啊,”傅文钰放下了筷子,道:“娘,我这几日写了一本话本,准备拿去城里卖,我记得爹以前也写过一本,卖给了开元书坊。”

“话,话本?”

闻言周氏更惊讶了,下意识道:“你这几日不是在读书吗?”她一直以为儿子这几日是在屋里读书的,还特地跟女儿说不要去打扰。

没想到竟然是在写话本!

意识到这一点后,周氏顿时皱起眉头,“文钰,写话本可不是正经读书人该做的事,你现在应该安心读书。”

周氏会反对,完全在傅文钰的意料之中。

于是他道:“娘,我是一边写一边读书,不会耽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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