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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立小功得微名(第2页)

黑夫无奈地摇摇头,其实他也理解,这时代的人,不管地位高低,人生追求无非二样,一个是富贵,一个是功名。在季婴这类乡下农人看来,有了功名,就得说出来,享受被人高看称赞的感觉。

但如今的黑夫,只算立小功,得微名,在这小小县城里是可以吹嘘一番,可放在整个“六王毕,四海一”的大时代背景下,算个屁?

他与季婴等人眼界不一样,想法自然不一样。

等待食物的间隙,黑夫一直在琢磨“黍”是什么,他不好意思问,生怕再闹不知道十月初一是过年的笑话,只能按照字面意思理解。

黍去皮后北方人称黄米子,或称软米子;,则是肉羹。黍,应该是黄米子混合肉煮成的肉粥。

等东西端上来后,果然是这样,店主没有食言,热气腾腾的肉粥里还加了不少肥厚的肉块,让季婴食欲大增,可黑夫尝了一口就摇摇头。

吃惯了后世各种美味佳肴的他,这个时代做工粗糙的食物,总觉得淡寡无味。而且这肉粥里面,那不知是猪肉还是狗肉的可疑肉块,还有一股子腥味,让他几欲作呕。只是为了果腹,也为了不让一旁殷切看着他们的店主人难堪,才不得不小口小口下咽,还得称赞好吃……

回到这时代后,黑夫最难适应的除了语言文字外,还有三点。

一是裆下没有内裤风吹屁屁凉,叉开腿坐时一不小心就会露出下面黑乎乎的凶器,别提多尴尬了,不然你以为,这时代的人为何要双腿并拢跪坐?

二是衣服常年只有一两件,没办法经常换洗,时间久了不管是别人还是自己,都有一股难闻的臭汗味。要知道,这年头生产力低下,衣服可不便宜,人死的时候,甚至会把好点的衣服当做不动产写进遗书里……

第三嘛,就是这吃的了。

“要是能吃上一碗面条,或者饺子就好了。”

黑夫如此想着,舔了舔嘴唇。

但他知道这只是痴人说梦,虽然这时代磨已经在北方出现,但好像没传到南郡来,这就尴尬了。目前秦国去除谷壳的主要方式是舂,还有一种专门给犯罪女子设立的酷刑,也叫做舂,一天到晚都要舂米,可以想见这活计多么劳累。

“等服完役回了家,我又有钱又有闲了,非要尝试张罗点能满足口舌之欲的东西出来。”黑夫不图别的,只为了自己的五脏庙。

季婴倒是很满足,狼吞虎咽地端着陶碗,大口大口喝着黍,嚼着那些油腻腻的肥肉。在这时代,贫穷限制了大家的想象力,在普通人眼里,富足的生活,就是能吃上肥肉(膏)和精米(梁)。

如此想来,黑夫回头看看自己前世的二十多年人生,虽是丝,可放在战国秦代,已经是个“膏粱子弟”了。

当然了,有了肉,岂能少得了酒?

季婴一边吃,一边叹息道:“要是有黍酒就好了,平日里不许聚众饮酒,往年只盼着正旦、腊祭,可以和乡党们喝一点,可如今……”

秦人过年所饮之酒,也是用黍米酿造的,称黍酒。但据黑夫所知,平日里百姓根本没机会喝到,因为秦国禁酒之严,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从商鞅时起,因为酿酒浪费粮食,百姓喝酒后也容易胆大闹事,于是秦国就故意把酒价提到了十倍!相当于后世对烟酒征重税。这样一来,在安陆县城,能喝得起酒的,也只有官吏或富庶人家。

就连饭店里也不让卖酒,不然你以为,在其他国家的酒肆、酒家,到了秦国为何就变成了“食肆”?很简单,这地方不卖酒啊!

你也许会说,不就是米酒么?农家自己酿造有什么难的?

然而,商鞅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秦国在《田律》里明文规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啬夫、部佐谨禁御之,有不从者令其有罪!”

于是百姓想喝口酒也只能偷偷摸摸,生怕被人告发,至于大堂广众下群饮,只有十月初一和腊祭这两天被允许,过年嘛,总得让人乐呵乐呵。

黑夫倒是对淡如饮料的小米酒没什么兴趣,笑了笑不以为意。

就在这时候,他突然听到后面一对看似商贾的人在谈论事情。

“关中那边来的人说,大王已发出檄文,出兵伐燕了!”

黑夫的耳朵不由得竖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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