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看你谈吐不俗,举止得体,出身应该不凡,不知道是哪家子弟啊?
本少爷对这城中的公子少爷,认识的七七八八,似乎没你的印象。”
孙传山想了想,在这南安郡城,能比得上他孙家的,或者比孙家稍强一些的,似乎也就一个孟家,两家都是闻达冀州的强族,剩下的,大多只是郡望之家。
或许这人就是某个郡望之家着力培养,寄予厚望的某个子弟。
这也能解释他从未来过这等销金窟场所,完全是被长辈们逼迫所致。
不过,这更凸显了他的价值所在。
正所谓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别以为郡望之家就很普通。
在许多人眼里,那也是遥不可及的权贵之家,能结识这样的人,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孟昭微微一笑,礼貌的冲着孙传山举杯,略显矜持的回道,
“好说了,在下姓孟,曾久居帝都玉京城十年时间,直到最近方才回家,孙公子不知,再正常不过了。”
孙传山酒是越喝越多,脑子迷迷糊糊的,一时之间,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姓孟?这城中孟家不多,最出名的就是南安伯一脉了。
不过这家人不像你这么知情知趣,都忒讨厌,一个个的自命不凡。
对了,你知不知道那个叫孟昭的倒霉蛋?
当初就被当朝大帝北堂盛一纸诏书给叫到玉京当和尚。
哈哈哈,当时听说这件事,还怕选中我,真是。
这小子生在孟家,福没享着,但罪没少受,天生就是个劳碌命。”
话虽这么说,但孙传山的语气里还是充满了难以言述的羡慕和嫉妒。
十年时间的确很漫长,但假如用这十年时间,换个大帝近卫的身份,官阶堪比朝之重臣,怕是天下数之不尽的人都会选择这条路。
别看孙传山嘴上对孟昭各种不屑,但心里门清,人家现在是苦尽甘来,从身份上,就和他甩出十万八千里了。
他是谁?一介白身,一个纨绔子弟。
而人家呢?于天下苍生有恩的功臣,天子特许的天罡卫,地位清贵,甚至比他家老爷子也不逞多让,这样的身份,岂能不让他红眼?
孟昭摇摇头,看了眼明显喝迷糊了的孙传山,耐心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