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在律师行业从业这么多年,他见过以及听说过很多很多和稀泥的判例、案子、纠纷处理。
对此,
张三深恶痛绝!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凭什么让没有任何过错的人,要为犯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当然张三也明白,这是为了社会稳定,为了化解矛盾。
道理谁都懂。
但懂跟接受,是两码事。
这不公平。
就好比机动车正常行驶,撞上了闯红灯的电瓶车,明明机动车驾驶员没有任何过错,驶过路口的时候减速了,也观察了,明明是对方骑电瓶车闯红灯,还骑得飞快,并且是“鬼探头”突然闯出来的。。。。。。
可绝大多数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依旧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次责起步。
甚至要担主责!
尤其在电瓶车驾驶员有明显伤势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的责任,会更大。
别问,问就是你有保险。
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是风险最低的做法。
但出险要涨保费的啊。。。。。。
莫名其妙啥错没犯,正常开车,结果却得出险,凭啥呢?
就因为“弱势群体”?
这就真的很没有道理。
张三对此深恶痛绝。
这次林北三人的案子,不用想,十有八九会出现和稀泥的迹象。
如果换做其他律师来代理,多半会劝当事人,赔钱平事儿就算了。
这是最稳妥,最省事儿的办法。
但张三可不会这样劝林北。
他只会硬刚到底。
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