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张居正微微皱眉。据他所知,番麦虽耐储存,不易坏,但实在不好吃啊!
张居正幼时家境也不算富裕,家中养不起马,但是他家隔壁就是辽王府,辽王养了不少骏马,辽王的马儿都养了一副刁嘴,连马儿都更爱吃豆料,不爱吃番麦。而辽王府的田地里也仅有边角种上几颗番麦,佃农都说,这番麦食之比不上芡实。
很快,张居正就想明白了,他们这时候的番麦想来没有经过后世那般的“优中选优”,因此不如后世的好吃,只怕产量也不及后世!而种惯了五谷、田地有限且赋税繁重的农人,谁愿意冒险大面积种植一个外来的粮种?若是颗粒无收,全家都要饿死。
没有人愿意冒这样的风险,而大明的官府也没有人意识这东西的好处,故而林姑娘才会说,虽明朝传入,却到了清朝,番麦才成了活人无数的粮食,也就是说,约莫花了百年的时间,这番麦才被百姓接纳。
张居正微微陷入沉思。
要怎么让老百姓愿意种番麦呢?
清朝,康熙年间。
“玉米?”在康熙朝,玉米也还没广泛种植,但玉米一直是外朝的贡物,比如李氏朝鲜,除了高丽布和海带,最爱贡的便是晒干的玉米,康熙都不惜得接见李朝鲜的使臣。
他们给点破布海带玉米粒,朕却要赏赐丝绸茶叶与瓷器,朕亏大发了!而且南明小朝廷还未覆灭、郑成功退守苔湾时,李朝鲜也曾生出反清之心,还想和南明里应外合,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
螳臂当车!
而这玉米,在康熙年间也还不受重视,灾年时民间有人食用,但不论是南方北方,正常时候都更愿意种植水稻与麦子、高粱,这几样才是百姓眼中的“正经”粮食。
康熙还有点不相信:“这玉米竟有大好处不成?”
林菱说着已经沿着后门的小石板路走到了通往自家后山的那一片田地,她走上了松软窄小的田埂,一边走还一边说:
【看,这一-大片都是我家的地,左边这三分之二的田都送给邻居种了,我爷爷年纪大了顾不过来,荒了也是白荒了,不如给邻居种。右边靠近水渠、有一颗大木瓜树的就是我爷爷种的菜园子,你们看,这就是我家的玉米呀,都已经结玉米了,但还没熟,等下个月八月了才可以摘。你们看,我爷爷种得还挺好呢,个头大吧!】
林菱跳下田埂,不顾古代人对“把田送给别人种”的晕眩与不解,直接将手机对准了还挂在玉米杆子上的大玉米,还拿自己的胳膊来作对比:“这个最大,有我胳膊大!”
明清两朝已传入了玉米的时空,看着那被青黄-色的表皮包裹着的硕大玉米,又一阵晕眩。
明朝,正在爬山找草药的李时珍被石头拌了一脚,摔倒在地,他坐在地上,呆呆地望着天上,这是玉蜀黍?
胳膊大的玉蜀黍?
怎会有如此巨大的玉蜀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