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于承蕙来说,虽然他没讲,但丁修感觉得出来,百分之百是经历过实战的。
有过实战的和没有实战的差距非常大。
老一辈人习武比较早,在那个时代干架是家常便饭,打群架动刀子都算文明的。
年轻人就没有这种机会。
现在走大街上,陌生人无缘无故给你一个大弊兜子,只要不是涉及到生命安全,你还手就是相互斗殴。
被人打了,第一时间报警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
“比我小一点,五十九岁,有实战。”见丁修眼睛闪过兴奋的光芒,于承蕙赶紧道:“人家年纪也不小了,你出手悠着点,比武嘛,切磋为主。”
俗话说拳怕少壮,余海确实厉害,但年近六十气血下滑,未必打得过丁修这样的小年轻。
“明白,明白。”丁修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道:“下次要是想到新的高手记得告诉我。”
于承蕙笑道:“得亏你小子生在这个时代,不然就你这尿性,在古代肯定不是啥好人。”
现代人学武大部分为了强身健体,丁修这种动不动找人比武的是少数,好胜心太强。
如果是在古代,给他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参军要么当土匪,只有这两个地方能施展一身所学,光明正大的厮杀。
丁修轻轻挠头,心想还是于承蕙懂他,知道他不是好人。
……
晚上,丁修摆了一桌请大家吃饭。
黄剑中那边拍着令狐冲的戏来不了,现场就来了几个人,都是平时接触比较多的元兵,苗乙,陈丽风,许情。
酒过三巡后,有点醉的元兵打了一个酒嗝,拉着丁修的手道:“你回去也没事干,要不跟着我吧,来元家班,保证你三年在北平买房。”
北平的房子普遍三千多一平,一套六十平的房子二十多万就能拿下。
三年买房,代表着一年最少赚六七万,不比当演员来得少。
“好意心领了,我性子野,不想被人管。”丁修的回答并没有让在场的人有多意外。
和他接触时间长了就知道,这个人吊儿郎当的,一副浪子心态,压根不是服管的人。
也就看看将来能不能找个漂亮媳妇让他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