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他将黑红色的骷髅手机壳扣下来,缝隙里掉下一张身份证。
“楼谏。”
陶晓梅在一边读了出来。
“哎呀,你这名听起来还挺有文化的。”
十七岁,刚好和曾经的殷刃同岁。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们甚至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
他的确重生了,回到了十年前,却并不是在自己的身体里。
关于原主他的记忆有些模糊,但是知道对方是在昨晚自-杀的。
找个借口溜到洗手间里面避开那位过分热心的热心市民陶女士。
殷刃挽起袖子,右手手腕往上的位置有着两道深深的伤口,就算是已经愈合结痂仍然像是两张牙舞爪的丑陋蜈蚣。
很显然他成功了,可喜可贺。
既然原主都已经死了,那这个世界上应该也没有他在意的人了,殷刃随手将那支手机丢进了垃圾桶。
他此时只是有点控制不住地想要发笑。
十七岁啊,多好的年纪。
这个时候的殷刃刚认识白盛忻一年,高中还没有退学。这一年,他的母亲还没有去世,和父亲的关系也没有破裂。他画画的左手也还没有受伤。
十七岁,是一个年轻得可以改变一切的年纪。
这样想着,一团炙热的血气逐渐从他的胸口升起,刚刚从血管里面输送进去的那些营养液开始缓缓支撑起这具身体运作。
心脏鼓动着泵出滚烫的血液,苍白的脸颊上浮现出病态的红晕,很多年他都没有这样心潮澎湃的感觉了。
“白盛忻,或者,所谓的穿书主角……”
他肆意弯起唇,双手撑在洗手台前,看着镜子里的少年露出一点冰冷阴鸷的疯狂笑意。
血色暗影从他的眼底掠过。
“让我们再试一次吧。在都拿到剧本的情况下,你还能一直当赢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