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以后,整个校园再度开始忙碌起来了。
易阳自然是没有忘记自己的班长身份。
说起来,他这个班长干的其实并不算特别的称职,至少在创新这一块上,实在没有更多的精力来做了。
但是日常辅导员安排的一些事情,他还是会十分踏实地加以完成。
相比之下,罗姿帛作为团支书,就要忙碌得多了。
罗姿帛乐在其中,一开始还会担心自己抢了易阳的风头,但是逐渐发现他并不在意这件事,胆子也就大了起来。
索性一些琐碎的事情,对内的事情,便由她去解决了,而一些需要协调外部,比如跟学生会啊,某些社团打交道的活,对她来说相当棘手,对易阳来说却可能是几个电话的事情。
如此一来,经管大二1班逐渐也就形成了易阳主外,罗姿帛主内的形式。
两人都对自己的位置十分满意。
易阳乐得清闲,而罗姿帛一面享受着跟班上的同学打成一片的快乐,另一面则在丰富的活动中不断充实自我。
这件事可以稍微放一放。
易阳这段时间经常往康新家里跑。
自之前去过康新家以后,康欢喜便时常在她爸爸面前念叨诸如:“易阳哥哥什么时候来家里做客啊……”之类的问题。
康新有些好笑,也有些无奈,算是某种层次上有求于易阳,于是邀请他来家里做客的频率也就多了。
当然,对于康新这样的人物来说,自然不可能仅仅因为“女儿喜欢”这样荒唐的原因就经常邀请一个学生来家里做客了。
他是起了一定程度的爱才之心。
对于他来说,前大半辈子该享受的东西都享受了,体验过站在金融帝国的巅峰挥斥方遒的快感,反而便不会在意一些物质上的东西。
他更愿意单纯地看人。
在他眼中,易阳是一个很有趣的年轻人。
关于他投资马文武的案例自然是知道的,无论其中是不是有运气的成分,有一点毋庸置疑,那笔投资是十分成功的,哪怕放在一些成熟的天使投资人那里,也要算是不错的战果了。
而单单看事迹,还不能看出这个年轻人的有趣之处,最近一段时间,他很喜欢邀请易阳来家里喝茶,顺便聊一聊真正的国家大事。
“在我们那个年代,读大学跟现在还是有些区别的。”康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笑着说:“我们那个年代,上了大学的青年,会有一种奇妙的使命感,这么说你可能感受不太直观,怎么说呢……就是,会觉得,自己真的是引领时代前进的一群人。”
“那个年代上了大学的年轻人,眼睛里是有光的。”
“有一种为家国学习的使命感,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
顿了顿,康新微微叹了口气:“我见证了很多大学生的样子,这种自我认知,逐渐地消失了。”
易阳也微微叹了口气,其中的原因自然是方方面面,远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康新并没有打算在这个话题上过多停留。